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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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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2019-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14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30,797,101.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19,000,000元和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2016年12月,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8310188000036193)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的销户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