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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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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汇成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9-12-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汇成基金的费率优惠。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享有申购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将不再享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汇成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汇成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汇成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汇成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汇成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汇成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通过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办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自2019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金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汇丰晋信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9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通过本基金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于100元,则按照代销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具体事宜的处理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本计划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开放式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进行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汇成基金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cjijin.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汇成基金为旗下汇丰晋信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