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2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在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原“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修改为“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
1)提名魏晓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魏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涂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李冬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当选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
1)提名李大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贾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吴传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李大福、吴传华任期自股东大会当选之日起三年,贾男任期自股东大会当选之日起至2021年9月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按月发放;其他董事津贴为1万元/年,年末发放。服务期限未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期限按月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3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2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在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3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兴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文兴虎、陈瑞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拟为人民币5000元/年,年末发放。服务期限未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期限按月计算。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0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本次拟修订章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原“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宜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魏晓林、涂鹏、魏永春、李冬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提名李大福、贾男、吴传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中李大福、吴传华任期自股东大会当选之日起三年,贾男任期自股东大会当选之日起至2021年9月5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由公司董事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表决;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晓林,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小学学历。公司创始人,1999年创办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晓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672,845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34.1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永春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晓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涂鹏,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6年至1991年于成都军区某部队入伍;1992年至1999年从事个体经营;1999年至今就职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历任采购部长、销售部长、销售部副总经理,现任常务副总经理。涂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999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04%,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涂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永春,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2年至2004年于云南蒙自军分区部队参军;2004年至今就职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销售副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魏永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51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03%,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魏晓林先生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永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冬炜,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1年,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毕业,2003年至2006年,空军工程大学学习,获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8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代表,1998年至2001年于空军驻某地区军代表局任职,2001年至2008年任空军装备部订货部参谋、工程师,2008年2017年历任空军装备部科研订货部某办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2018年退役。李冬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冬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大福,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9年至2002年就职于四川海德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3年至2005年就职于四川天则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6年至今在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及专职律师;李大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大福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贾男,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博士学位;2007年至2010年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2010年至2013年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1年至2012年为美国德克萨斯A&M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2013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19年3月至今任四川大学特聘研究员。贾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男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传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至2002年就职于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03年至2007年就职于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重庆广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0年至今就职于四川远大聚华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吴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传华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2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9年11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文兴虎、陈瑞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将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监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兴虎,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2003年毕业于四川经济管理学院,获学士学历;2002年至2005年于四川师范大学航空港校区计算机科学系任教并担任教务秘书;2005年至今,就职于成都市西菱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历任销售员、生产部长、总经理秘书、企管办主任、采购部长、采购中心副经理,现任连杆事业部经理。
文兴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971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01%,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兴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瑞娟,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至2011年3月任无锡相川铁龙电子有限公司质量主管;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连杆体系员、连杆综合科科长、企管办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常务副总助理,现任公司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企管办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工会主席、大邑县总工会名誉副主席。
陈瑞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瑞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不能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3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大福,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李大福
2019年 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贾男,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贾男
2019年12月16日
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5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传华,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吴传华
2019年 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大福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19-137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贾男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下转12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