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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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9-049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代表向阳先生、刘玉军先生、本公司内部审计师牛静女士、监事吴宝兰女士获委任为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对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贷款提供新增总额度不多于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海靖、孙媛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