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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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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和本公司旗下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全部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旗下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对旗下全部基金(具体基金名称详见附件一)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信息披露办法》对基金信息披露事项相关要求的更改,相关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参见附件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改。

2、本次修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对基金合同进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3)咨询有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一 相关基金名单

附件二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山西证券日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注:本对照表关于基金合同中“媒体”调整为“媒介”的同类修改不再一一列举。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山西证券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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