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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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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变更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为429,998,000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8日的2019-073号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2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王辉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动力”)与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锅炉”)发生提供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永忠先生、罗丽华女士、钟利钢先生、钟海晖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1 川润动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A级锅炉制造;A1高压容器(仅限单层)、A2第三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与相关资格证书配套使用有效)、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特种锅炉销售;电站辅机、石油化工容器、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自控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项目成套及相关技术服务,国家许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工程设备配套及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设备成套及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1.2瑞泰锅炉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自贡瑞泰锅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余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制造及销售:锅炉部件、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2月25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川润动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泰锅炉的股东分别为:自贡卓润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润锅炉”)持股45%,卓润锅炉系川润动力管理团队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陈余持股30%;自然人胡静持股25%。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三)、(四)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动力与瑞泰锅炉发生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手方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川润动力与瑞泰锅炉发生提供劳务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双方日常经营的需要。川润动力与瑞泰锅炉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 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动力与瑞泰锅炉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川润动力、瑞泰锅炉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川润动力、瑞泰锅炉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 01月 03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 01月 0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01月 0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 01月 03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 2019年 1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详见2019年12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审议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01 月02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成都工业园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3、登记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2日,上午 9 :00一11: 00,下午 14 :00一17: 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想

证券事务代表 苏陈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通讯地址:四川成都郫都区现代工业港港北六路85号

邮编:611743

2、本次会期1小时,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72。

2.投票简称:“川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01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01月0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