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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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

2、本基金的申购将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即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次年的年度对日)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