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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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二零一九年 月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二、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四、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已对本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9阳安交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7.20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逐年偿还债券本金。
(四)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六)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七)发行对象: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八)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逐年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九)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信用等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阳安交投:指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林源绿化:指四川林源绿化有限公司。
阳安汽车:指简阳市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阳安东进:指四川阳安东进建材有限公司。
阳安智同:指简阳阳安交投智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简阳市国资委:指简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7.20亿元的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金诚: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价格)簿记建档区间后,申购人发出申购意向函,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申购人申购债券利率(价格)和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权代理协议:指《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指《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债券持有人:指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债权代理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户及资金监管人、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债券持有人:指持有本期债券的机构投资者。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条例》: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通知》: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第11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3451号)。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万元。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9]166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发行人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并出具了《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行人董事会同意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发行人股东简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2月27日出具了《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同意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东城新区映山岭秀(一期)S-4栋3层(龙颈路233号)
法定代表人:徐庆
联系人:王彬璐
办公地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东城新区映山岭秀(一期)S-4栋3层(龙颈路233号)
联系电话:028-27023030
传真:028-27023030
邮政编码:641400
二、担保人: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1栋16楼
法定代表人:陶用波
联系人:段小兵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1栋16楼
联系电话:028-83152276
传真:028-83152221
邮政编码:610041
三、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袁文远、徐杨、王会军、王睿、盛玉婷、刘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四、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人:田鹏、李杨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楼
联系电话:010-88170733、88170735
传真:010-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68870059
邮政编码:200120
五、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陆以平
联系人:汤高富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9-20楼
联系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24882
邮政编码:210019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1幢南座11层1101、1102、1103单元12层1201、1202、12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罗光
联系人:余同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
联系电话:010-83435806
传真:010-65660988
邮政编码:100600
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北科置业大厦(中关村亿世界财富中心)C座6层611号
负责人:罗联军
联系人:罗联军、李欣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世纪科贸大厦B座8层806室
联系电话:010-68948828
传真:010-68948828
邮政编码:100091
八、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营业场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
负责人:叶向峰
联系人:王鹤霖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
联系电话:028-82862022
传真:028-84872660
邮政编码:610000
九、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负责人:黄红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十、分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6/22/23楼
法定代表人:邵亚良
联系人:蒋方怡然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联系电话:021-20639659
传真:021-20639423
邮政编码:20012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9阳安交投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7.20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计息年度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五、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的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将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逐年偿还债券本金。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八、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机构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十、发行对象: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部分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2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9年12月26日。
十二、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2019年12月24日。
十三、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9年12月25日。
十四、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2月2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五、计息期限: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止。
十六、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2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至2026每年的1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账户及资金监管人、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十二、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十三、信用安排: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四、流动性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的簿记、配售的具体办法和要求请参见《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方法说明》中的规定。
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法人机构须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非法人机构须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认购本期债券上海交易所发行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欲参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机构投资者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索取。
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细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部分,具体发行网点为附表一中标注“▲”的发行网点。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者和二级市场的购买者,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各项权利义务的安排并受其约束。
二、投资者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为债权代理人代表本期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代表本期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接受该等文件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上述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或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交易流通申请,经批准后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承继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作出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接受该决议。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附设发行人第3、4、5、6、7计息年度末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本期债券利息支付实施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计息年度末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的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第3、4、5、6、7计息年度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12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每年还本时本金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将按照上述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相应部分的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2081060340808M
住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东城新区映山岭秀(一期)S-4栋3层(龙颈路233号)
联系人:王彬璐
电话:028-27023030
传真:028-27023030
邮政编码:641400
经营范围:经营性公路和其他交通基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市政道路、园林景观、交通水利、房地产、土地投资开发和管理,建材、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产品广告),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作为简阳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简阳市范围内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且业务模式稳定。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简阳市政府确定的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开展工作,在简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奠定了重要地位。近年来,发行人参与了大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促进了简阳市城市化发展步伐,对简阳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区域经济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164,667.52万元,负债总额为594,285.3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70,382.14万元。2016-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2,454.80万元、91,860.10万元和86,825.3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6,268.97万元、222,187.83万元和15,291.05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是经简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简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简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100.00%。
四、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设置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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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直接持有阳安智同39.00%的股权,通过林源绿化间接持有阳安智同21.00%的股权,合计持股60.00%。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末,发行人参股公司7家,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末,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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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暂未设置职工董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均不具有海外永久居留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发行人作为简阳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简阳市范围内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且业务模式稳定。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简阳市政府确定的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开展工作,在简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奠定了重要地位。近年来,发行人参与了大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效促进了简阳市城市化发展步伐,对简阳市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区域经济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2016-2018年,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项目代建和汽车租赁,其中汽车租赁业务为发行人2017年新增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毛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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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2,448.30万元、91,774.59万元和82,858.8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4,953.00万元、83,486.80万元和74,625.55万元。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项目代建收入。同时,受简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阶段性波动的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呈现小幅波动。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7,495.30万元、8,287.79万元和8,233.3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09%、9.03%和9.94%。报告期内,发行人项目代建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2017年度发行人新增汽车租赁业务,由于前期业务量小,且运营维护成本较高,导致2017年度汽车租赁业务毛利率为负。2018年度发行人汽车租赁业务规模扩大,实现扭亏为盈。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行业情况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发行人地域经济情况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6-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6年至2018年三年连审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19]01439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2016年至2018年三年连审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2016至201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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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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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16-2018年财务报表及分析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已发行未兑付或逾期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情况,没有代建回购、售后回租等融资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融资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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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末,公司私募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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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用途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其中43,200.00万元拟用于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项目建设,28,8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未用于房地产买卖、股票买卖和期货交易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风险性投资,未用于具有完全公益性的社会事业项目如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项目。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项目位于简阳南站站旁,规划用地面积132.57亩,建设净用地面积88.59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客运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拟建汽车客运站,共3层楼,建筑面积为15,600.00㎡,维修站1,759.00㎡,商业楼6,300.00㎡,加气加油合建站1,119.00㎡,地下车库/室39,470.00㎡(其中车库35,720.00㎡,停车位1,087个,设备及辅助用房3,750.00㎡),客车停车区24,768.00㎡,进站停车区4,704.00㎡,绿化15,656.00㎡,室外道路6,200.00㎡。
(二)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已经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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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主体及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自身。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为69,199.5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7,299.58万元,外部融资51,900.00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17,299.5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5%,由发行人自筹。
(四)项目经济效益
根据《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算期12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运营期第1年负荷按80%计算,第2年负荷按85%计算,第3年负荷按90%计算,第4年负荷按95%计算,第5年至第10年的负荷按100%计算。
1、项目总收入
本项目营业收入为车辆收费、旅客收费、商业租金、停车费、广告及其他服务收入。因项目具体客运线路尚未确定,故此次客运线路分为长途客运和短途客运。
2、运营成本及费用
本项目运营成本及费用包括日常维护费用、工资及福利和其他费用。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率10%,城市维护税率7%,教育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4、项目盈利性分析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项目累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为64,731.70万元,净收益(营业收入-运营成本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56,024.55万元,能够全额覆盖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净收益与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本息缺口将由企业使用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在项目运营期内,本项目可累计实现净收益(营业收入-运营成本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97,840.66,对项目运营期内运营成本及费用的覆盖倍数为27.19倍,对项目总投资的覆盖倍数为1.41倍。
具体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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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35%,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4,272.89万元,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21年。综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净现值大于零,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经济效益良好。
(五)项目社会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能够完善简阳市公路客运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当地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能够为当地居民带来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收入水平。项目与国家、省、市和县发展战略具有一致性。项目地处我国中西部落后地区内,项目实施对协调我国区域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
本项目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改善简阳市公路客运条件,改善旅客出行条件和出行环境,提高所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同时,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简阳南站形成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实现轨道、公路、高铁、航空“零距离”换乘。
(六)项目进展
截至2019年7月末,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规模12,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17.34%。目前项目处于前期土地平整和打围施工阶段。
(七)建设周期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前期为6个月:2018年12月-2019年5月;项目施工期为18个月:2019年6月-2020年11月,目前项目处于前期阶段。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公开、透明和规范。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以保障投资者利益。
(一)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负责监督发行人严格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发行人预算范围内,由使用部门或单位提交使用募集资金报告。同时,禁止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同时发行人将安排专人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确保全部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此外,根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规定,如果发行人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期债券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应拒绝付款。
四、与募集资金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承诺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和施工进展情况)等;发行人承诺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五、其他承诺事项
发行人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发行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偿债来源主要由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产生的未来收益构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正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足够的偿债能力,能够依靠自身正常经营现金流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公司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切实保障债券的按时兑付,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一、自身偿付能力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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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 /(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3.54、2.81和2.74,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3.42、2.59和2.52,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较高水平,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情况良好,显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增加,上述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39%、52.01%和51.03%,维持在合理水平。其中,2017年公司新增长期借款规模较大,导致公司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末大幅提高。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EBITDA分别为140,927.97万元、264,416.44万元和24,547.15万元,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3.82、41.59和2.83,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其中,2017年度公司EBITDA和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均较2016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由于2016年5月简阳市改由成都市代管,同时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落户简阳,简阳市区域优势突显,导致2017年度发行人土地公允价值大幅增加。2018年度公司EBITDA和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均较2017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由于2018年度简阳市土地价格整体趋于稳定,发行人土地公允价值较2017年度变动较小。
总体上,发行人综合负债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产生的未来收益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本项目累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为64,731.70万元,净收益(营业收入-运营成本及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56,024.55万元,能够全额覆盖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
根据《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35%,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4,272.89万元,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21年。综上,本次募投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高于行业基准收益率,净现值大于零,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经济效益良好。
三、第三方担保
(一)担保人概况
担保人名称: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用波
注册资本:588,198.85万元人民币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1栋1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60726133D
联系人:段小兵
联系电话:028-62037719
传真:028-83152221
邮编:610041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债券担保、信托担保、基金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末,四川发展担保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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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经营情况
四川发展担保当前业务包括担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从收入结构看,四川发展担保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担保业务收入,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90%以上,投资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四川发展担保增资后,经营思路有所转变,主动收缩了风险较高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四川发展担保目前的信用增信业务包括贷款类担保、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担保、非融资性担保。
2016-2018年度四川发展担保营业收入情况
单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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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担保当前担保业务品种包括以银行贷款担保和专项建设基金担保为主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和以履约担保为主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服务客户群体以四川省内的中小企业和地方城投公司为主。在市场化运作初期,四川发展担保公司业务以贷款类担保为主,但自2015年以来,受中小企业经营压力上升影响,四川发展担保代偿风险不断增加,故逐步退出了部分风险偏高客户的贷款担保业务,导致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规模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增资的完成,四川发展担保积极拓展专项建设基金担保业务,并逐步开展债券担保业务。
(三)担保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控股股东为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88,198.8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具有强大的担保能力、信用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川省经济发展水平良好,且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占比相对较低,省内债券信用增进业务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四川发展担保资本实力较强,为后续业务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担保人资信状况
四川发展担保资本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具有极强的代偿能力。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跟踪评字[2019]011号),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五)累计担保余额
截至2018年末,四川发展担保对外提供的贷款担保合同金额为142.33亿元,在保责任余额为121.45亿元。
(六)担保人财务数据
四川发展担保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末,担保人总资产64.26亿元,净资产59.93亿元,资产负债率6.74%。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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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保人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详见附表五,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详见附表六,2018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详见附表七。
(七)担保人发行债券情况
截至2018年末,四川发展担保尚未发行过债券。
(八)担保函主要条款
1、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不超过7年期的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20亿元。(实际面额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备案的发行方案为准,但担保总额不超过担保函的约定金额)
2、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4、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九)担保人与发行人、债权代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担保函项下债券存续期间和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于付息日及兑付日前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代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消。
(十)担保协议及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四川发展担保出具了担保函(川发担债券担保字第[2019008]号),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函对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债券的到期日、保证的方式、保证责任的承担、保证范围、保证的期间、财务信息披露、债券的转让或出质、主债权的变更、加速到期、担保函的生效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担保人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备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主体资格,担保函内容合法有效,并可依条款执行。本期债券发行所取得的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包括指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四条 投资者保护措施
发行人为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有效措施,包括聘请债权代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请债权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等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为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1、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但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发改委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指导意见、通知的规定无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除外。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2、当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
3、对政府部门或发行人主要股东拟对发行人实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决议;
4、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担保人)、出质股权/股票的所在公司(如有出质股权/股票)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等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主体变更事项时,本期债券持有人权利的行使;
5、抵/质押资产发生灭失,或抵/质押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再抵/质押,或对抵/质押资产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如有抵/质押资产);
6、变更本期债券的担保人(如有担保人)或者担保方式;
7、变更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
8、对决定是否同意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修改《债权代理协议》或达成相关补充协议或签订新的协议以替代原协议作出决议;
9、其他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0、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场所及本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3、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4、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但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发改委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指导意见、通知的规定无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除外;
5、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本息;
6、发行人明确表示或债权代理人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发行人将无法履行到期债务;
7、拟变更、解聘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
8、政府部门或发行人主要股东拟对发行人实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且重组方案关系到发行人盈利前景、偿债能力等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
9、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申请破产或其他主体变更的情形;
10、发行人主体评级或本期债券评级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1、担保人(如有担保人)发生影响履行担保责任能力的不利变化,或抵/质押资产(如有抵/质押资产)发生影响其价值的重大不利变化;
12、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担保人(如有担保人)或担保方式;
13、发行人未能及时设立专项偿债资金专户,或未能按照相关约定向偿债资金专户中按期足额支付偿债资金或在该偿债资金专户专项账户上设定权利限制(如涉及偿债资金专户);
14、本期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
1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聘请账户及资金监管人,设置专项账户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以及按时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金和利息,发行人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作为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发行人在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处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为同一账户,简称“专户”或“专项账户”),与账户及资金监管人签署了《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委托账户及资金监管人对上述账户进行监管。
第十五条 风险揭示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续存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企业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其相对投资价值将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2、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会对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流通,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出现困难。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评级机构每年都将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和本期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如果出现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和经营效益的事项,评级机构有可能调低发行人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这将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简阳市高铁汽车客运枢纽站项目建设。由于项目施工进度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项目的收益难以按照计划实现,进而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对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6、偿债保障措施风险
尽管发行人设定了较为完善的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时偿付。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发展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投资项目收益及盈利能力下滑,发行人可能难以从预期的多种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这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足额偿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7、合规使用债券资金风险
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既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会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本期债券所募集的所有资金,但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除募集资金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风险,可能会对募投项目的工程进度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和投资收益。
8、第三方担保风险
本期债券由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近年来担保人担保业务规模不断增加,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被担保人经营压力有所上升,担保人担保代偿风险逐步增加。同时,担保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也对担保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识别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9、募投项目收益波动风险
根据测算,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累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为64,731.70万元,净收益共计56,024.55万元,能够全额覆盖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利息。但募投项目收益受客流量、价格因素、区域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可能出现波动,如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可能对本期债券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与经济周期有着较为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可能同时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发展趋势也会对发行人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固定资产投资、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政策等方面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及盈利能力。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发行人运营的政策性风险
发行人在进行市场化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部分社会职能,仍然受到政策约束,这种情况将对发行人正常的业务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管理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难度也在加大,难以完全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和所有环节,不能完全避免因业务操作差错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3、投资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对在建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是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后续仍存在一定投资压力,需要对外融资解决建设资金,公司债务可能进一步上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足额获得项目建设资金,将会延缓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对其经营活动和后续偿债带来一定影响。此外,资金按时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情况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4、工程建设质量风险
由于建设管理等多方面原因,发行人负责的工程可能未能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或随意改变项目计划、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从而导致工程项目不能满足原定要求或达到原定标准,带来潜在的违约风险,可能给发行人造成损失。
5、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风险
发行人资产以投资性房地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为主,截至2018年末分别为575,092.05万元、218,611.00万元、257,319.49万元和42,159.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9.38%、18.77%、22.09%和3.62%。发行人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可能影响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当期的盈利水平。
6、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幅变动风险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335,281.87万元、571,940.00万元和575,092.05万元,在当期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49.52%、49.19%和49.38%。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波动幅度大,可能影响公司的资产的流动性和当期的盈利水平。
7、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近年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快速发展,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逐步增加。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18,611.00万元、257,319.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77%和22.09%。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发行人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简阳交通局的应收项目建设款项,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与区域内其他企业往来款等。发行人应收款项规模较大,面临着一定的回收压力。
8、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177,100.00万元,占同期净资产31.0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等发生负面变化,可能影响被担保人按时偿还被担保债务的能力,公司作为担保人,将根据担保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担保构成了公司的或有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9、资产受限风险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账面价值为85,442.01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4.98%,为长期借款抵质押受限资产。若发行人经营不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偿还贷款,则其上述受限资产可能会被处置,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10、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资金来源依赖于筹资活动的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3,337.67万元、-43,987.06万元和-31,496.2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4.87万元、-56,748.47万元和-5,455.54万元,持续为净流出状态。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369.75万元、180,043.80万元和-49,139.36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来源主要依赖筹资活动,若发行人未来融资受阻,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简阳市战略地位的提升,简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不断增加。发行人作为简阳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在建、拟建项目较多,投资规模大,发行人未来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二、风险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将充分考虑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偿付风险对策
发行人目前运行稳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与经营效率,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不断提升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公司已为本期债券偿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付计划,通过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良性偿债机制,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
3、流动性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主管部门提出债券上市申请,力争本期债券早日获准上市流通。上市后,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交易的活跃程度也将逐步增强,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降低。
4、信用评级变化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动态地反映评级主体的信用状况。针对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将密切关注企业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于影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发行人良好的资信评级水平。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严格执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并从严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风险,以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6、偿债保障措施风险对策
发行人目前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投资回报已经过严格的测算,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积极预测并应对募投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募投项目早日创造效益。
7、合规使用募集资金风险对策
为保障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发行人已制定专门的制度规范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以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发行人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将实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并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担任账户及资金监管人,以确保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一致。
8、第三方担保风险对策
四川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控股股东为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88,198.8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具有强大的担保能力、信用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担保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人将继续加强客户筛选和被担保人的后续管理,降低代偿风险。同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权代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偿债能力。
9、募投项目收益波动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收益测算主要依据四川省发改委的定价文件和简阳市西门客运站的收入情况,收益测算较为客观。且募投项目位于连接简阳市高铁客运站、天府国际机场和四川其他县市的枢纽位置,区域优势明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行人将确保项目按时完工投入运营,以为发行人提供现金流和利润支持。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增长,为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形成了明确的业务模式,拓宽了产业基础。发行人会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策略,尽量抵御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其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政策变动风险,发行人将进一步跟踪政府的政策取向,加强对国家产业结构、金融政策及财政政策的深入研究,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降低国家政策变动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将强化内部管理,降低可控成本,提高发行人经营效益。
(三)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发行人运营的政策性风险对策
发行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和协商,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发行人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发行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2、内部管理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相关管理机制,防范管理风险。安全生产方面,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工程管理,优化调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并且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有关措施。财务方面,进一步加强计划与预算工作,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统筹安排资金投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审核效能监察工作,以有效控制财务活动风险。
3、投资项目建设风险对策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继续通过内部费用控制和合理使用资金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将积极加强各投资环节的管理,计划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使建设项目能够按时投入使用,努力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此外,公司将严格项目质量管理,合理安排工程工期,加强招投标管理及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实际投资控制在预算内,并如期按质竣工和及时投入运营。
4、工程建设质量风险对策
公司将依托自身在施工建设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严格选择施工单位,加强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符合项目业主的相关规划或标准,保证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与项目业主的相关约定。
5、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建立高效、科学的内部可调用资金反馈机制,管理公司内部资金情况,进行有效的资金调剂,建立起内部资金监测管理体制。在适当的窗口期,以及根据自身资金使用状况,加大流动性较差资产的处置力度。
6、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幅变动风险对策
2016-2018年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波动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2016年简阳交由成都代管、天府国际机场建设等因素影响导致区域内土地价值大幅提升,后续发行人将根据区域规划逐步开展土地处置或开发等工作,提升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
7、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对策
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地方政府和区域内其他国有企业款项,回收性较强。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做好协调工作,尽快落实回款。
8、对外担保风险对策
发行人担保对象均为发行人所属区域的产业支持企业,经营稳健,信用资质良好。发行人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偿债计划,必要时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切实降低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
9、资产受限风险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作为简阳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目前收入和盈利情况较为稳定。发行人多年来与各大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稳固的合作关系,是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区域内的最大客户和重点客户,发行人获得了较低的贷款利率。发行人的融资渠道畅通,如果未来发生临时资金流动性不足,发行人将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信贷政策及规章制度允许的情形下,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筹措资金,确保债务按时偿付。
10、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资金来源依赖于筹资活动的风险对策
发行人承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行业特点,项目前期投入较大,导致经营活动现金集中流出。由于回款在项目完工之后,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时间存在滞后。随着后续工程款项的结转,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会有所增加。未来发行人无大规模的现金投资支出计划,同时发行人将根据公司资金规划合理安排融资,以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入。
11、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对策
针对未来资本支出压力,一方面,发行人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管理体系,将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和融资规划合理地控制未来投资规模和进度;另一方面,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后续可以通过银行借款、债券等方式筹措后续资金,以应对资本支出压力大。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一、评级报告
(一)基本观点
东方金诚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基于对公司主体信用及本期债券偿付保障措施的分析和评估,东方金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具备极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二)优势
1、简阳市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良好,经济实力较强;
2、公司主要负责简阳市范围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具有较强的区域专营性;
3、作为简阳市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在增资、资产注入和财政补贴等方面得到了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有力支持;
4、四川发展担保综合财务实力极强,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有很强的增信作用。
(三)关注
1、公司在建及拟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很大,面临很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2、公司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弱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资产流动性较差;
3、公司经营性和投资性现金流持续净流出,资金来源对筹资活动依赖很大。
二、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发行人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发行人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发行人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根据监管要求披露和向相关部门报送。
三、历史评级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有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的情况,发行人本次主体评级为首次评级。
四、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暂无银行授信。
五、发行人信用记录
发行人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近三年内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均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发行人聘请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宝盈律师事务所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发行条件;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募集说明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适当。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已通过国家发改委核准。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2016年至2018年审计报告及担保人经审计的2018年审计报告;
(四)《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五)《关于发行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六)《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二、备查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东城新区映山岭秀(一期)S-4栋3层(龙颈路233号)
住所:成都市简阳市简城东城新区映山岭秀(一期)S-4栋3层(龙颈路233号)
联系人:王彬璐
联系电话:028-27023030
传真:028-27023030
邮政编码:641400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袁文远、王会军
联系电话:010-88027267、010-8802718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相关资料。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http://cjs.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http://www.chinabond.com.cn
(三)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本页无正文,为《2019年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