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6,3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若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0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0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1月17日
(4)理财本金:13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3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2、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二号拓户人民币理财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0月28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0月28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3日
(4)理财本金:25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8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3、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第3期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1月1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1月27日
(4)理财本金:9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4、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5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1月5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5日
(4)理财本金:7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23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1月23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3日
(4)理财本金:13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6、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随心E”二号拓户人民币理财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2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30日
(4)理财本金:12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7%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7、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3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3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3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5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5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19日
(4)理财本金:25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2.8%
(6)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9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9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9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8%
(6)产品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0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0、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0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10日
(3)产品到期日:2019年12月24日
(4)理财本金:9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1.7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1、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1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11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1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9年第6230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7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20日
(4)理财本金:77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3、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9日
(4)理财本金: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05%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4、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8日
(4)理财本金:43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15、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8日
(2)产品起息日:2019年12月18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3月18日
(4)理财本金:3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7%
(6)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计息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5;每个月 30 天,每年 365 天,以
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8)支付方式:银行直接扣划
(9)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工商银行(证券代码:601398)、农业银行(证券代码: 601288)、光大银行(证券代码: 601818)、 浦发银行(公司代码: 600000)、招商银行(公司代码:600036)及民生银行(公司代码:60001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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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46,3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01,460.76万元)的比例不超过45.64%,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无重大影响,委托理财的购买和收回会影响现金流量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流入,委托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会增加公司净利润。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盈余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中期(1-3年)的理财项目不高于总额度的20%(即1.6亿元),剩余额度用于短期(1年内)理财项目,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投资期限内,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办理相关理财投资事宜。(公告编号:2019-028)
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32)。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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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