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明改革方向 民企发展迎艳阳天
⊙记者 时娜 ○编辑 朱文彬
“振奋人心!”明阳智能董事长张传卫接受记者采访时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四个字。
22日晚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
这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最高规格文件,犹如给民营企业提前送出了新年“大礼包”,民营企业家们的心情无比愉悦,无比兴奋。
破“门”开“窗”
“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成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这给民营企业家吃下一颗“定心丸”。
作为纲领性文件,《意见》积极提出精准有效的创新性举措,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针对广被诟病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意见》要求,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
如针对部分垄断行业改革不到位的问题,《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储运和管道输送等基础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
针对民营企业在招投标中面临的“玻璃门”等障碍,《意见》要求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对依法依规完成的招标,不得以中标企业性质为由对招标责任人进行追责。
《意见》要求,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强调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等。
基石资本董事长张维认为,《意见》是一场“及时雨”,无论是在明确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还是在明确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财产等方面,都有利于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安全感。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不断破除各种阻碍民企发展的隐形“门”之同时,又为民企发展推开了更多融资渠道的“窗户”。
《意见》指出,要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资本市场要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措施包括,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服务民营企业持续发展。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同时,《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降低可转债发行门槛。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鼓励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合力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营企业债转股。
“冬天里的一把火”
像张传卫一样兴奋的民营企业家还有很多。多位民营企业家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就像“冬天里的一把火”,让民营企业家感到格外温暖。
“越看越兴奋!民营企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中装建设董事长庄重对记者表示。得润电子董事长邱建民掩饰不住激动的心情说:“我感到春风已经吹来!民营企业家们要振作起来,为国家、为自己撸起袖子加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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