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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压力。民企存在的困难,除外部宏观原因之外,也源自于企业自身存在一定问题,如技术创新能力弱、部分企业盲目扩张、债务沉重等,当然,也源自于中观层面的问题。
此前,各地各部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学系教授林江看来,这些政策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而且被动回应的居多,从制度层面着眼的较少,在落地执行时效果也显得有限。
“《意见》是针对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首个中央文件,既系统又细致,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凡是能想到的都包含了,为下一阶段各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林江如是解读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啸也表示,启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需要激发自下而上的创新创业活力。因此,调动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有效激发民企活力,就显得很现实、很迫切、很根本。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重大时代课题。
让民企真正体验“获得感”
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真的没想到,中央会想得这么细致,政策如此有针对性,真心期待能够抓紧落实。”民营企业家们纷纷表示。
林江认为,《意见》的28条措施既系统又细致,但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转化为民营企业真正的获得感,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情。《意见》提出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例如,在放开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明确放开的行业、领域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准入的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意见》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要求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项目时,要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奖项申报、福利保障等规定,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并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能力,畅通民营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理直气壮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央系统性地、有针对性地拿出了切实有效的改革支持举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应该更加坚定信心,进一步弘扬创新精神、工匠精神,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方大集团董事长熊建明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