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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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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2019-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9-055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期限不超过15年。同时,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和非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贷款的利率参照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并按规定执行“先征后返”的利率优惠政策。公司将以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门票收费权作为质押物,为本次贷款提供质押,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办理贷款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9年12月2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金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以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门票收费权作为质押物,不会对该景区的正常运营产生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林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