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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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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83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19-02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油工程”)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2月20日,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现场实到董事7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等13家银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总额238.5亿元人民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海油工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由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金公司同意海油工程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使用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行延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一一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和银行预付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0.382亿美元。其中: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

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19年9月30日。

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4)2019年9月30日。

根据项目最新工作计划,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预计2020年5月完工,预计2020年6月取得完工证书。因此,同意上述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的母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延期,具体如下:

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20年6月30日。

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如下:

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4)2020年6月30日。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担保延期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担保进行延期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20年计划投资14.10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装备、科研项目、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办公设备及慈善公益事业等项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0年度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0.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00亿元

●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授权公司管理层选取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结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

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5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

鉴于上述两项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现金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进行,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4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预计2019年末资金余额57.00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预计2020年末资金余额56.80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其中预计2019年底闲置募集资金6.11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

以上较好的资金余额情况,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供了有利条件。

2.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的情况

201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1,914,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9,999.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0.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149.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A7012号《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以来,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向珠海基地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1.83亿元,剩余募集资金(含历年理财收益、利息收益)6.26亿元。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子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账号为“444000091018170125583”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1月30日,账户余额为6.17亿元(含未到赎回期的理财余额3.60亿元)。一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于合营公司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开设的账号为“444000091018170176829”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1月30日,账户余额为0.09亿元。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于珠海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暂时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也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投入。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公司理财选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受托方,购买标的全部为中短期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相对较高、流动性较好,不用于证券投资,也不购买以股票、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方式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障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珠海子公司和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具体办理。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让方的情况

为了确保控制风险,公司未来十二个月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受让方将全部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选取。与公司不会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2019年初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62.54亿元,预计2019年末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银行理财余额)57.00亿元。截止目前已支付但尚未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共有5笔,合计金额为 22.60亿元,占本年末资金余额的比例约为40%。公司使用暂时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截至目前,2019年度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6.00亿元募集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13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12笔已到期赎回收到0.23亿元收益;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亿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27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23笔已到期赎回收到1.27亿元收益,合计收到投资收益1.49亿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7%。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业务操作上可能存在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作为海油工程201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认为:

海油工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由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金公司同意海油工程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使用计划。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02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担保进行延期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调整情况:最长担保期限由2019年9月30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一一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承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开立银行履约保函和银行预付款保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0.382亿美元。其中: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0.191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调整的公告》)

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为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19年9月30日。

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为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4)2019年9月30日。

根据项目最新工作计划,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预计2020年5月完工,预计2020年6月取得完工证书。因此,上述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的母公司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需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调整为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20年6月30日。

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调整为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4)2020年6月30日。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延期事项已经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

注册地点:尼日利亚DANGOTE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无法定代表人,设两名董事,分别为李小巍和顾洪。李小巍为海油工程副总裁,顾洪为海油工程总裁助理。

经营范围:该公司为实施丹格特石油化工海上运输安装项目而专门设立,经营范围为该项目的相关运营管理工作。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情况:

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通过两家全资子公司海油工程国际有限公司和海油工程尼日利亚有限公司持有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调整的主要内容

履约保函担保有效期为自履约保函的开立日起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完工证明签发日;(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2020年6月30日。预付款保函担保有效期为自预付款收款日起生效至如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1) 担保金额减至零的日期;(2)保证人已支付最高担保金额日;(3) 完工证明签发日;(4)2020年6月30日。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担保主要内容:作为主要的责任人,本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提供担保,如果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违反了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公司将履行或采取必要措施承担相关责任。

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合同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履约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延期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保人为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延期,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延期事项。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七项,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1.67亿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71%(按照2019年12月13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0056计算)。全部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海油工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19年1-9月主要财务报表)

3、尼日利亚自贸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60058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2019-02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19年12月20日,公司在北京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邬汉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9-3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油工程A座办公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8日

至2020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9-026)。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 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月3日和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 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A1106室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国鹏

联系电话:022-59898033 传真:022-59898800

(二) 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