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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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10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披露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9-108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9-10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9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107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0年1月8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30楼

联系人:陈敏 俞志豪

电话/传真:0731-88913276/021-58360092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若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