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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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2: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8,175,6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494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1,733,4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042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422,2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68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毅先生、周原先生、高敏坚先生、鲍祖本先生、方洲先生、沈陶先生、王冬先生、洪海洲先生、潘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2、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3、选举高敏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4、选举鲍祖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5、选举方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6、选举沈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7、选举王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8、选举洪海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1.9、选举潘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王斌先生、陈结淼先生、杨靖超先生、陈基华先生、崔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2.2、选举陈结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2.3、选举杨靖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2.4、选举陈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2.5、选举崔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江文斌先生、吴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3.2、选举吴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得票数241,439,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8,77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63%。

以上二名当选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三名职工代表监事许立杰先生、汪学文先生、汪云辉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年产33000吨新型BOPE薄膜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38,175,5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公司对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吴慈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叶大青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喻荣虎、吴波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孙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周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毅先生

委员:高敏坚先生、鲍祖本先生、沈陶先生、陈基华先生(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鹏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王斌先生(独立董事)、杨靖超先生(独立董事)、孙毅先生、周原先生、潘健先生

3、董事会审计委员

主任委员:王斌先生(独立董事)

委员:陈结淼先生(独立董事)、王冬先生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鲍祖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四、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唐永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五、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潘健先生、方洲先生、吴旭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旭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六、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潘吉沣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七、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姚志松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对方洲先生在任职董秘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人员简历

孙毅:中国国籍,男,1960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化工学会第七届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董事长,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新股份(黄山)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加佳荧光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山华佳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黄山普米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孙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4.30%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周原:男,1987年1月出生,金融硕士学位。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原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周原先生为公司股东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鲍祖本:中国国籍,男,1964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荣获安徽省劳动模范。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山精工凹印制版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黄山天马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黄山三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鲍祖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4.30%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1,275,841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唐永亮:中国国籍,男,197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经理、陕西永新包装有限公司监事。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持有公司股份224,082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潘健:中国国籍,男,1974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安徽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山新力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山源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潘健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0.30%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方洲:中国国籍,男,1965年3月出生,工学学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洲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持有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0.90%的股份,持有公司股票915,883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吴旭峰,中国国籍,男,1976年8月出生,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中心总监。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潘吉沣:中国国籍,男,198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主任。已经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姚志松:中国国籍,男,1972年3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持有公司股份30,6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以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江文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江文斌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

江文斌:中国籍,男,196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黄山永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山科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江文斌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黄山永佳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