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恢复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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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了满足投资者需求,保证基金平稳运行,我司决定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12月24日(含该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含该日)再次打开赎回业务,2019年12月27日(含该日)不再办理。
(2)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2019年11月26日《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办理。
(3)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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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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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零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零万份。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交易代码:15028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持续偏离参考净值,2019年12月20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69元,相对于当日0.78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1.27%。截止2019年12月23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9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基础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产,场内代码:160814)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A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A,场内代码:15028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