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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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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117

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东阳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公司”),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东阳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东阳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东阳公司因投资、建设东阳市生活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工程(以下简称“东阳项目”)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十六年。2019年12月23日,公司和农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33100120190084652),愿意为东阳公司与农业银行于2019年12月23日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33010420190002030)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4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26.9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东阳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5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该事项实施完毕。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于2019年4月30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阳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9日;注册资本13,000万元。东阳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垃圾发电,垃圾、废气、污水、灰渣处理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污泥处理,环保工程施工,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维护及售后服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服务;住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法定代表人:朱善银;营业期限:2018年9月19日至长期。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愿为债权人农业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东阳公司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固定资产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8,000万元。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东阳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东阳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东阳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东阳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380,709.1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75,434.33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6,143.43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48.2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33100120190084652)

2、《固定资产借款合同》(33010420190002030)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东阳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7、东阳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118

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采购人磐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采购编号:PACG2019-GK-029-1

2、标段名称:磐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70亿元

4、项目规模:建设一座总规模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预留远期300t/d焚烧线所需要的建设场地。

5、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6、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18个月)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有助于增加公司在浙江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本项目中标对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目前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公告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119

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

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中标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4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招标人遂昌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邦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遂昌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遂昌县垃圾终端处置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1、招标序号:SC2019A49

2、项目名称:遂昌县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及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遂昌县垃圾终端处置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次招标)

3、总承包费用:约2.27亿元

4、工期:12个月

5、招标范围:遂昌县垃圾终端处置园一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吨,配置1台处理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7.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一期主厂房及设备;辅助系统土建一次建成,预留二期工艺设备位置(不含基础);协同处理餐厨垃圾20t/d和粪便10t/d设备设施;预留二期主厂房及设备位置;不含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6、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浙江省和丽水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设备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扩大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对外销售规模,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业务经验,提升伟明环保设备的市场影响力。本项目中标对公司2019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目前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另行公告项目后续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