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起诉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业绩
补偿承诺未履行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9-049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起诉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业绩

补偿承诺未履行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矿业”或“公

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宏达”)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所对应的宏达矿业(代码:600532)1,568,256股股份及相关应补偿金额和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终审判决公司胜诉,

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因公司原控股股东淄博宏达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事宜,公司此前已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淄博市中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淄博市中院已于2016年8月15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1月31日判决公司胜诉。关于淄博宏达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及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一审判决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6-053、2016-062、2017-045、2018-012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终审判决情况

2019年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0号公告。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本次案件胜诉后,及时向淄博市中院提出了执行申请。近日,公司收到淄博市中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淄博市中院对被执行人淄博宏达的财产依职权穷尽调查措施,除其持有的宏达矿业1,568,256股股份因涉诉被轮候冻结外,未发现对被执行人淄博宏达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也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此,淄博市中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将积极关注被执行人淄博宏达的财产情况,如若发现被执行人淄博宏达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维护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