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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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19-093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代码:100935

● 回售简称:康美回售

● 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 回售申报期: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交易日)

● 回售申报有效登记数量:2,364,518手(1手为10张)

● 回售金额:人民币2,364,518,000元(不含利息)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0年1月31日(1月27日为节假日,发放日顺延至1月31日)

● 公司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筹措,确保债券的回售,但相关事项存在多重因素的影响,最终资金筹措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公司债券在存续期前5年的票面利率为5.3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在后2个计息年度(2020年1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票面利率为6.33%,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15康美债”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8)。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披露了《康美药业关于“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7),并分别于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14日、2019年12月17日披露了本期债券回售的第一、二、三次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临2019-090、临2019-091。“15康美债”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3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5康美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在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调整“15康美债”票面利率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康美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364,518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364,518,000元(不含利息)。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可于回售登记开始日至回售资金发放日前4个交易日之间(即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撤销,最终的回售金额以公司发布的回售实施结果公告为准。

2020年1月31日为本次回售申报的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5康美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根据《康美药业关于“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司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2,364,518,000元。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