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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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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厂”)计划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49,466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佳电厂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佳电厂发来的《关于佳电厂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12月24日,佳电厂的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佳电厂本次减持股份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佳电厂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其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3、佳电厂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佳电厂未做过最低价格减持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关于佳电厂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