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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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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9-06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主要用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投资部需要每月整理公司的对外财务投资状况,形成月度报告,向董事会成员汇报。

3.审计督察部要定期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相关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得到切实的执行。

4.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21001120195218),金额为2,000万元,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根据协议书,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0%。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主要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外汇买卖、期货、期权、利率合约、涉及不同币种、有价证券以及贵金属的合约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日出东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了严格的评估、筛选,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购买的产品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2.在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对该笔存款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3.公司审计督察部定期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009),该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848,220.792万人民币,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为该次交易专设情况,也不存在本次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履约情况。

(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经公司董事会调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作为受托人,在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运营管理中未曾发生过违约或失信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通过适度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3%,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7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6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3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为本金保障型产品。该产品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主要用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理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余额4.99亿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9-069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管理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于2017年3月,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誉光控)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认购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根据合同约定,本计划通过受让LP份额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及其对应权利,合伙企业投资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有限合伙的投资期限为自2014年12月24日起的5年,即2019年12月24日为合伙企业预计到期日。

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资产管理人首誉光控关于该笔资产管理计划延期终止公告:“现资产管理人收到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发出的《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通知》,告知将于2020年1月3日召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会议,会议内容为讨论合伙企业到期及其他相关事项。资产管理人届时将出席合伙人会议并代表资管计划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表决,本计划将根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确定后续延期或清算安排,届时将另行公告告知各资产委托人。基于合伙企业上述安排及将延期实际情况,根据《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约定,本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长。具体延长期限将根据合伙企业合伙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相应确定,并将公告告知资产委托人。”

公司将密切跟踪该资管计划产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