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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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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13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确保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2)公司为杭州滨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萧政储出[2019]43号地块项目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及28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2019-136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2019-137号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13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确保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1)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及10亿元的新增担保;(2)公司为杭州滨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萧政储出[2019]43号地块项目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及28亿元的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

2、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3、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授权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

(1)金华滨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18号创新大厦二号楼A113室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唐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2)金华滨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18号创新大厦二号楼A114室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6日

法定代表人:唐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3)湖州滨晓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街道十里春晓52幢107室

成立日期:2019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谢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4)杭州滨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296室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金再桂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70%的股权,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3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5)杭州滨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301室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金再桂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6)平湖滨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御湖园1幢106室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6日

法定代表人:蒋真皓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及浙江耀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40%的股权,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另间接持有其2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7)杭州滨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都花园新宁路166号

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朱慧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协议安排,公司目前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8)杭州滨保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178号51009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张洪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0.5%的股权,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5%的股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9)杭州滨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村02-62号16幢3楼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郭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间接持有其26.5%的股权,浙江元垄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昌置业有限公司及杭州建杭顺和置业有限公司各间接持有其24.5%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0)杭州滨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415室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法定代表人:郭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间接持有其25.5%的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1)萧政储出[2019]43号地块为公司新取得地块项目,项目公司尚未成立。在实际融资担保事项发生时,公司将按要求履行相应的担保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项目公司的相关信息。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符合子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240,8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十七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9-13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 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1月9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1月9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1月7日、8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月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9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