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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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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两项合同实施的前提条件为科特迪瓦经济和财政部代表业主方获得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的贷款。

2.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无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近日,南宁公司与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分别签订《科特迪瓦阿比让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1.9亿欧元;《科特迪瓦圣佩德罗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目EPC合同》,合同总金额1.98亿欧元。合同约定南宁公司承担该两项项目的全厂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开机、性能担保以及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工作。项目分别位于科特迪瓦阿比让市和圣佩德罗市,两项合同总金额为3.8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30.22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7.83%,两项项目的工程工期均为24个月。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公司名称: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Conseil de Régulation, de Stabilisation et de Développement de la filière Café-Cacao)

性质:隶属于科特迪瓦国家农业部

经营范围:管理科特迪瓦国家咖啡可可产业一切经营活动,认可咖啡可可产业经营者资质。

公司与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科特迪瓦咖啡可可产业管理稳定与发展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8日根据科特迪瓦2011-481号政令创立,简称“咖啡可可委员会”, 职责如下(1)管理咖啡可可产业一切经营活动,认可咖啡可可产业经营者资质;(2)管控和提升咖啡与可可产品质量;(3)预测咖啡与可可收成情况,跟踪咖啡可可库存,采取措施增加咖啡可可产量,促进生产者技术革新;(4)制定有利于生产者的咖啡可可收购价,并监督价格实行情况,实施咖啡可可收购价和出口价差价补偿机制;(5)组织监管咖啡和可可国内外贸易,扶植国内咖啡可可出口商;(6)促进咖啡可可加工产业发展。

本次两项项目所需资金的85%由科特迪瓦经济和财政部代表业主方获得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15%由业主方提供。

二、合同主要内容

南宁公司分别承担位于阿比让的年加工能力50,000吨的可可加工厂和仓储能力为140,000吨的可可储存仓库以及位于圣佩德罗的年加工能力50,000吨的可可加工厂和仓储能力160,000吨的可可储存仓库的设计、施工、供应到工地、土建、安装、调试工作及缺陷期修复工作,项目工期24个月。

合同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由业主和承包商签字、盖章。项目的实施前提为:

1、科特迪瓦经济和财政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及与中国境内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生效;

2、承包商南宁公司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

3、业主按当地政府要求取得项目开工许可后签署EPC总承包项目的开工令。

本次签约两个项目,将由科特迪瓦经济和财政部代表业主向中国境内金融机构进行主权借贷,通过中国境内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由该委员会作为合同发包方与南宁公司签订EPC工程建设合同。合同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由业主支付;其他进度款、设备采购款由中国境内贷款金融机构向南宁公司支付。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南宁公司在食品、农产品、粮食加工行业有深厚的工程设计及EPC总包经验,在海外总包工程也有丰富的成功案例,技术实力雄厚,完全具备履行该合同的能力。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公司开拓海外市场、扩大行业影响力及在合同期内相应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取决于中科双方主权借贷的最终落实情况、合同项下承包商承担的工程出现极端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风险、工程产能与产品性能不达标的技术质量风险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等。

五、备查文件

1、《科特迪瓦阿比让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项

目EPC合同》。

2、《科特迪瓦圣佩德罗一座可可加工厂和一座可可豆仓库建设

项目EPC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5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