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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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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9-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10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盛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采取通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点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任期已满,将不再继续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卫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以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王昭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昭扬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王昭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王昭扬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昭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惠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春洪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19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卫东先生,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法律硕士、律师。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93年开始执业于江西涉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系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江西省政协委员、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省律协常务副会长、省新联会副会长、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目前,刘卫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刘卫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卫东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惠静女士,1988年2月出生,本科。历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专员、投资金融处主管、投资金融处副处长、投资金融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南工控国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南昌工控易世家物业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惠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惠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惠静女士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春洪先生,1963年3月出生,1984年7月从江西工学院机械系机制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电机厂大型金工车间副主任,生产处副处长,销售处副处长,工艺处处长;南昌八一配件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审处处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南昌瑞东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西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南昌工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春洪先生未持本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吴春洪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春洪先生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一105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顾问聘用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与非独立董事冯新先生的通知,获悉双方于近日签署了《顾问聘用合同》,江西鑫盛聘请冯新先生就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发展、投资并购等事宜提供顾问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盛龙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2115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除外)、企业管理策划及服务、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截止本公告日,江西鑫盛持有公司80,769,989股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乙方:冯新

冯新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聘用时间:自2019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5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2、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期间形成的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等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提名乙方担任上市公司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乙方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应以维护甲方权益为原则在上市公司行使董事权利、履行董事职责。乙方在上市公司经营决策事项上,应与甲方及甲方一致行动人提名的其他董事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聘用合同。

4、乙方对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担任甲方顾问期间知悉的甲方、上市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自合同签订日起,江西鑫盛对董事冯新的提名权即生效,同时前述双方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事项上保持一致,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一104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6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0年1月9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兰日明、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0年1月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