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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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19-16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关赛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和副总经理孟锴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上述人员于2019年12月24日及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副总经理孟锴先生于2018年9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丽辉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关赛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燕松先生,副总经理孟锴先生于2018年6月27日完成增持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