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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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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88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共计11,235.06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 中的部分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148,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37.15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2,869,90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7,130,034.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1-00009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在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实施地点上,将郑州项目调整为漯河项目,将沈阳项目调整为泉州项目;在实施方式上,将部分项目中的租赁土地计划变更为自购土地;在资金使用计划上,为了更好地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则根据各项目的具体进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基于部分募投项目在实际执行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上述表格中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共计11,235.06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即将实施完毕,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16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11,235.06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的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中转仓配一体化是公司实现中转布局“一盘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推进智能化仓储、集约化运输、自动化分拣、密集化末端及数据化运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有利于推进公司战略部署的科学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方案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89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5日,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品种: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各种金融资产,其主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的投资。

4、投资金额: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情况:由董事会批准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安排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9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148,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799,999,937.15元,扣除承销费、验资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32,869,902.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7,130,034.5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31-00009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62,933.97万元,其中向重大资重组交易对方陈德军、陈小英支付申通有限100%股权的现金对价200,000.00万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62,933.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基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为此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注:中转仓配一体化原泉州项目中实际发生了支付泉州分公司装修工程尾款2.55万元。

(二)调整后资金使用计划:

注:中转仓配一体化原泉州项目中实际发生了支付泉州分公司装修工程尾款2.55万元。

三、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中转仓配一体化是公司实现中转布局“一盘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推进智能化仓储、集约化运输、自动化分拣、密集化末端及数据化运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公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调整后的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本次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现有中转仓配一体化的资金安排方面进行调整是基于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因此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实施该项调整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对现有中转仓配一体化的资金安排方面进行调整是基于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我们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该项调整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91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基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无法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上海、广州、沈阳三个子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为此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中转仓配一体化部分项目之间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鉴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即将实施完毕,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16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11,235.06万元(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结息金额为准),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19-09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本次调整“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本次对现有中转仓配一体化的资金安排方面进行调整是基于目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前提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我们经过认真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该项调整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方案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中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子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人民币30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