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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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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5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近日以电话、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司文培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鉴于林钢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俞铮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俞铮庆先生的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俞铮庆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郑长波先生公司辞去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以及易晓荣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董事会提名俞铮庆先生、林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9年12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近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9年12月25日上午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所受的各种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后,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林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林钢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俞铮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是适应公司运营的需要而做出的调整。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总经理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俞铮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钢先生、俞铮庆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俞铮庆先生、林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唐海燕、黄雄、石桂峰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募投项目延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47,152,400股,发行价格为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71,269,47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548,808.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20,720,663.7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沪众会字(2018)第46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由于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1月30日,玉门郑家沙窝熔盐塔式5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总投入资金166734.43万元(未经审计),项目总投入资金占概算计划总资金90.23%(未经审计)。

三、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一)镜场部分

1.1-10号模块完成35-100%施工量。

2.11-15号模块正在系统进行设计优化,设计方出具资料后实施。

(二)储热部分

1.中央冷熔盐罐内、外罐已施工焊接完成,并已进行水压试验,夹层保温已基本完成,具备交付条件。

2.中央热熔盐罐内、外罐已施工焊接完成,夹层保温施工完毕,待水压试验完毕后,也具备交付条件。

(三)动力岛部分

1.动力岛土建施工情况:主厂房、化水车间、空压机房等土建建筑部分已完成,并完成土建交安的节点,动力岛土建部分整体完成98%。

2.动力岛安装情况:主厂房设备(汽轮机、发电机等)、化水车间、空压机、主变、天然气锅炉、原水预处理、综合泵房等安装工作已完成90%,设备到货95%。

3.蒸发器钢结构安装完成100%,预热器、过热器、再热器、汽包目前安装完毕,蒸发区施工完成95%。

4.110kV送出线路土建施工完成90%,组塔施工完成85%,对侧玉门镇变间隔施工完成100%。

5.青山水库供水工程管道施工完成100%;泵房安装完成95%。

四、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保障项目质量,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拟将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如下:

(一)示范项目自身的特殊性

该募投项目系我国首批20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之一,本项目采用熔盐塔式二次反射技术,属于行业内首例示范性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技术工艺不断完善优化设计,必要时调整设计,设计方案工程化过程中,涉及设备制造、安装工艺的调整,存在不断探索,尤其是针对光热转换效率等硬性指标方面,需系统性的进行反复论证、试验、校核等过程,尽管项目总体方案上不构成障碍,但基建推进速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二)配套制造安装工艺技术复杂性

项目前期工作中,总包单位和技术合作方与配套设备制造企业及时搭建了技术方面的条线沟通。但由于在实际研发和制造过程中,设备厂商需要对加工工艺、材质选择、寿命检测、安全性能试验等基础性生产制造的过程进行探索,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考的前提下,形成一套集研发、设计、制造等新的一套产业链过程,尽可能达到相对成熟、安全可靠的加工工艺流程,以满足光热电站各项指标要求,该过程较为复杂且难度较大,一定程度影响建设进度。

(三)气候条件的制约性

该项目厂址位于甘肃省西北部,河西走廊西部的玉门市郑家沙窝戈壁滩,冬季严寒且周期较长(法定供暖周期10月15日-4月15日);此外,该项目因地处百里风区,每年有4-6个月为季节性大风气候,风力较大且伴随沙尘暴,而动力岛、镜场模块室外作业面较多,对钢结构的焊接、大型材料吊装、定日镜现场组对安装等进度均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综上,地理位置及气候条件对项目进度造成了一定制约,导致建设进度延后。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46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881号)等相关规定,国家关于太阳能热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未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在国家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积极推进光热发电业务,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打造新的竞争力。该项目建成后,所发电力由电网全额消纳,每年将为公司贡献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增强了光热发电技术的集成与开发能力,将有助于公司以行业领先者的身份参与国内外光热电站的建设和运营。

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除实体工程中不可预测的概算调整以外,主要会增加工程管理费用和部分财务费用,除上述费用以外,本次延期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收益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且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所受的各种客观因素综合评价后,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

3、监事会意见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天沃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3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林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钢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林钢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钢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林钢先生辞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司文培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铮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俞铮庆先生的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俞铮庆先生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钢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俞铮庆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总经理简历

俞铮庆:男,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1年09月至1996年09月历任上海矿筛厂工人、生产统计计划员、生产组组长、厂办副主任、企管办主任、厂办主任兼企管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其间:1983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上海电视大学企管专业在职学习);1996年10月至1998年06月任上海重型矿山机械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1998年06月至2001年08月历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车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以及上海阿尔斯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行政人事部部长;2001年08月至2005年08月历任上海大力神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5年08月至2008年05月历任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上海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8年05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04月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2009年04月至2013年04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04月至2013年08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08月至2014年06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非上市公司管理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06月至2015年10月任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至2018年05月历任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7月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党委书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部长;2018年07月至今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俞铮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5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郑长波先生、易晓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郑长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2、易晓荣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郑长波先生、易晓荣先生辞职不会出现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郑长波先生、易晓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后均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提名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长波先生、易晓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郑长波先生、易晓荣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6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公司”)董事郑长波先生、易晓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辞职,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俞铮庆先生、林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本次董事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俞铮庆先生、林钢先生简历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钢先生、俞铮庆先生简历如下:

林 钢: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专业。历任上海电机厂设计处副处长;上海汽轮发电机公司设计处处长、副总工;上海电气(集团)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电气电站工程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电气石川岛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电气电站工程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经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日,林钢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俞铮庆:男,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1981年09月至1996年09月历任上海矿筛厂工人、生产统计计划员、生产组组长、厂办副主任、企管办主任、厂办主任兼企管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其间:1983年09月至1986年07月在上海电视大学企管专业在职学习);1996年10月至1998年06月任上海重型矿山机械公司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1998年06月至2001年08月历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车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以及上海阿尔斯通轨道交通车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行政人事部部长;2001年08月至2005年08月历任上海大力神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5年08月至2008年05月历任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上海环保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8年05月至2008年12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04月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2009年04月至2013年04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04月至2013年08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厂长、党委副书记;2013年08月至2014年06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非上市公司管理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06月至2015年10月任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党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至2018年05月历任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05月至2018年07月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裁、党委书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部长;2018年07月至今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部长。

截止本公告日,俞铮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7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7日;

7、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俞铮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林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以上有关证件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37号B103-104天沃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人:龚小刚

电话:021-60736849

传真:021-60736953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4”,投票简称为“天沃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14:00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8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发来的新增承诺函,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就不减持公司股份、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等事项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鉴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天沃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天沃科技股票事宜特承诺如下:

1、自天沃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将不减持所持天沃科技股票,亦不安排任何减持计划;

2、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本公司承诺因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天沃科技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鉴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天沃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现就本公司认购资金来源事宜特承诺如下:

1、本公司用于本次认购的全部资金为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直接或间接使用天沃科技及天沃科技其他关联方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接受天沃科技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

(三)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针对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在光伏EPC领域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天沃科技同业竞争,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公司现补充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6年内,本公司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业务托管、业务方向调整、停业关停等方式,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天沃科技在光伏EPC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

2、在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天沃科技在光伏EPC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之前,本公司承诺将继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天沃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不损害天沃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上海电气承接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项目,同等条件下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将优先将设计发包至天沃科技;

3、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天沃科技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天沃科技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备查文件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