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徐观宝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企业展馆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27,432,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302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15,759,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944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672,2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8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617,2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73%。

会议由徐观宝副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2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3 债券期限和品种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4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5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6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7 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8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含权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09 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10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11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12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27,414,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599,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3%;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方怀宇、李诗云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0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方案合理,切实可行,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89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25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商贸”)在杭州萧山签署了《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下属公司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成供应链”)100%股权、下属公司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传化”)100%股权转让给海源商贸。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允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公司与海源商贸经协商一致,确定众成供应链100%股权转让价格为75,626,633.73元,沈阳传化100%股权转让价格为5,962,493.74元,合计人民币81,589,127.47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众成供应链、沈阳传化的股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众成供应链100%的股权以及沈阳传化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海源商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吴建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但尚需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萧山科技城208-2室(萧山区钱江农场)

法定代表人:金伟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095711226X

主营业务:销售:贵金属;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及投资咨询**

股东结构情况: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海源商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

关联关系:海源商贸为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7WKQF43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5年12月29日

6、法定代表人:孙方明

7、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科技城211-22室(萧山区钱江农场)

8、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具体内容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浙杭(萧)安经字【2017】07005365);仓储管理;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仓库租赁、物流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集装箱运输);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佣金代理;货物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销售:煤炭、焦炭、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燃料油、有色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除出版物),纸浆,木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仓储服务(分支机构设在: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1、交易的其他事项

1)权属情况

公司所持有众成供应链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被第三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众成供应链不存在重大诉讼。

3)众成供应链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众成供应链应付公司及子公司的款项净额为229,483,047.53元。

4)公司为众成供应链委托理财以及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众成供应链提供担保或委托众成供应链理财的情况,也不存在众成供应链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二)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4396173812G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4年7月3日

6、法定代表人:徐炎

7、住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新西路288甲B044号

8、经营范围:货运代理、零担、货物配载服务;停车场服务;汽车及配件,轮胎、润滑油、玻璃、水泥、日用百货、新能源发电设备、电力设备、电线电缆、机械电子设备、石化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餐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1、交易的其他事项

1)权属情况

公司所持有沈阳传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被第三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沈阳传化不存在重大诉讼。

3)沈阳传化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沈阳传化应付公司的款项净额为83,606,969.79元。

4)公司为沈阳传化委托理财以及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沈阳传化提供担保或委托沈阳传化理财的情况,也不存在沈阳传化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股权转让价款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9年11月26日出具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同时在上述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确认的众成供应链和沈阳传化2019年11月份日常经营损益分别为-1,582,457.52元、-568,246.15元进行调整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最终确定为81,589,127.47元。

(一)众成供应链主要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众成供应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463,466,082.02元,评估价值463,494,764.60元,评估增值28,682.58元,增值率为0.01%;负债账面价值383,069,949.52元,评估价值386,285,673.35元,评估增值3,215,723.83元,增值率0.84%;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80,396,132.50元,评估价值77,209,091.25元,评估减值3,187,041.25元,减值率为3.96%。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沈阳传化主要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传化沈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98,218,032.49元,评估价值97,811,771.90元,评估减值406,260.59元,减值率为0.41%;负债账面价值91,281,032.01元,评估价值91,281,032.01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6,937,000.48元,评估价值6,530,739.89元,评估减值406,260.59元,减值率为5.86%。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甲方: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一)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

1 标的股权交割:双方一致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手续时,一并按3.1条办理公司更名手续。同时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一并变更。

2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100%,乙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义务亦有甲方完全承担。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应付公司及子公司的款项净额为229,483,047.53元。甲方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持并促使目标公司及时向乙方及其子公司履行上述款项的偿付义务。

(二)交易价款及支付

1 总交易价款:

1.1 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9]645号”《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1日),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77,209,091.25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柒佰贰拾万玖仟零玖拾壹元贰角伍分。

1.2 在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确认的目标公司2019年11月份日常经营损益-1,582,457.52元进行调整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最终确定为75,626,633.73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陆拾贰万陆仟陆佰叁拾叁元柒角叁分。

1.3 甲乙双方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依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 交易价款支付:

2.1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三)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即对各方产生约束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按照其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应负损失。

《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甲方: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转让方/乙方: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一)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

1 标的股权交割:双方一致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办理股权转让工商手续。

2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100%,乙方不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义务亦有甲方完全承担。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应付公司的款项净额为83,606,969.79元。甲方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持并促使目标公司及时向乙方及其子公司履行上述款项的偿付义务。

(二)交易价款及支付

1 总交易价款:

1.1 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9]632号”《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1日),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6,530,739.89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伍拾叁万零柒佰叁拾玖元捌角玖分。

1.2 在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确认的目标公司2019年11月份日常经营损益-568,246.15元进行调整后,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款最终确定为5,962,493.74元,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陆万贰仟肆佰玖拾叁元柒角肆分。

1.3 甲乙双方因签署、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依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2 交易价款支付:

2.1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三)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即对各方产生约束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按照其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应负损失。

六、其他说明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关联人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2、本次转让股权不存在上市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对方资金来源及履约能力分析

海源商贸本次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经过对其的财务报表的分析以及基于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信用,交易对方具备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履约能力。同时,《股权转让协议》中对付款安排及违约责任均做了明确规定,有效规避股权转让款回收风险。

八、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打造服务产业端的智能物流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集、分、储、运、配”一单到底的物流供应链服务,持续帮助企业供应链降本增效。

随着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深入开展和客户对精准服务的强烈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专业性和标准化,充分发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仓储资源和运力资源的优势,公司前期已经对该项业务的服务主体进行了调整,将原先由众成供应链和沈阳传化负责的部分物流供应链服务已调整为由杭州传化旺载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统筹开展。

众成供应链和沈阳传化经过前述调整后,已不再为客户提供“集、分、储、运、配”相关业务。为确保上市公司的业务聚焦于物流供应链业务这一主要路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决定转让持有众成供应链以及沈阳传化的100%股权。此次转让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公司测算,本次股权转让约产生投资损失5,744,005.51元,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之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投资损失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九、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以外,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海源商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已提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资料内容充分、详实,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公司本次拟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众成供应链及沈阳传化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本次转让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转让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海源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6、《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杭州众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7、《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沈阳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19-09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之下属公司黄石传化诚通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诚通”)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下陆支行申请人民币5,500万元的项目授信额度,业务期限为10年,上述业务由传化物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2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传化物流之下属公司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泉胜”)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申请人民币5,300万元的项目授信额度,业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8月23日止,上述业务尚需由传化物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2年。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传化物流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发生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黄石传化诚通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黄石传化诚通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大广连接线188号

法定代表人:徐炎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物流园建设与开发、物流信息服务、物流软件开发;房屋租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汽车租赁;普通设备租赁;汽车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项目);装卸服务;停车场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代理记账服务;销售矿产品(不含开采)、铁矿石、木材、钢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包装材料、纸制品、纸浆、木制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皮革制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家用电器、汽车、汽车配件、轮胎、润滑油、酒水饮料、日用百货、光伏设备;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光伏发电系统研发、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汽车维修;保险代理;机电设备安装;代办电信业务;公路设施安装与销售;场地租赁;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黄石诚通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

(2)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传化泉胜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25500万元

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308国道桑梓店段5888号

法定代表人:徐虎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大型货物运输(一类);会计代理记账;证照代办;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包括大中型货车维修);餐饮服务;住宿;食品经营(以上凭许可证经营);停车场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和展览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五金交电、钢材、建材、纸制品、金属材料、光伏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及现场销售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煤炭)、汽车及配件、轮胎、润滑油、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货运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配载、搬运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与公司关系:济南泉胜为公司控股下属公司。

三、担保事项主要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相关事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黄石诚通及济南泉胜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其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传化物流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8,749.20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6,349.2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31%,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