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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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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9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新回避表决。

详见临2019-101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新回避表决。

详见临2019-102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103号《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10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10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101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102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9-10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因经营需要向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统称新疆众和)采购铝合金杆、铝制品、太阳能支架等产品,接受新疆众和提供的劳务服务,2019年与新疆众和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4亿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从新疆众和采购铝合金杆、铝制品、太阳能支架等产品、接受新疆众和提供的劳务等交易金额已达2.29亿元。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增加2019年度向新疆众和采购铝制品、铝合金杆数量,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6,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与新疆众和2019年度采购产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2.4亿元增加至3亿元。

2019年12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张新回避表决,其他10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新疆众和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在董事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孙健

注册资本:1,035,473,240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范围: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销售;金属支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安装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总资产为1,042,494.24万元,净资产为365,366.2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87,097.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8.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新疆众和总资产1,251,196.28万元,净资产为454,942.53万元,1-9月份累计营业收入为348,004.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36.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新疆众和30.82%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疆众和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新疆众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提供劳务并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新疆众和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新疆众和签署了《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及交易金额

双方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铝制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以长江现货A00铝锭周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铝合金杆价格以发货当周长江现货A00铝锭的周均价为基础,按照产品规格型号每吨上浮1100-1300元左右加工费确定,具体成交价格以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铝合金杆、铝制品等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以具体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4、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铝制品、铝合金杆的运输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运费由新疆众和承担,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① 铝制品结算方式:铝制品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协商确定。

②铝合金杆结算方式:由新疆众和根据公司确认的订单陆续发货,验收合格双方确定数量后,新疆众和为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于次月25日前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19年度公司与新疆众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未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先确认函、独立董事意见函;

(三)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19-102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因经营需要,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向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统称新疆众和)采购铝合金杆、铝制品、太阳能支架(含安装)等产品,接受新疆众和提供的劳务服务,向新疆众和销售动力煤(含运输)、变压器、线缆、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提供工程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新疆众和提供存款、贷款、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结算、财务和融资顾问等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与新疆众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019年12月25日,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11名董事参加会议,关联董事张新回避表决,其他10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均投同意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新疆众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在董事会审议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注册资本:1,035,473,240元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主营范围:高纯铝、电子铝箔、腐蚀箔、化成箔电子元器件原料、铝及铝制品、铝合金、炭素的生产、销售;金属支架的制造、安装及电器设备安装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疆众和总资产为1,042,494.24万元,净资产为365,366.2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87,097.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38.2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新疆众和总资产1,251,196.28万元,净资产为454,942.53万元,1-9月份累计营业收入为348,004.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36.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新疆众和30.82%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疆众和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新疆众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及提供劳务或者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新疆众和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财务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建立了风险防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9年12月25日,公司与新疆众和签署了《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向新疆众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与金额

2020年公司拟从新疆众和购买铝合金产品、铝制品、太阳能支架等产品,接受新疆众和劳务服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4.5亿元。

公司与新疆众和依据公平原则就上述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具体价格根据产品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以长江现货A00铝锭周均价为基础协商确定。

(2)太阳能支架价格按照招标价格确定。

(3)劳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等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包装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以具体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2)太阳能支架设备必须符合图纸及约定的设计、材料、结构、试验、技术文件等相关要求。

4、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的运输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运费由新疆众和承担,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

(2)太阳能支架等产品由新疆众和负责货物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公司指定地点。

5、结算方式

(1)铝合金产品、铝制品结算方式:根据具体产品,双方协商确定。

(2)太阳能支架及劳务结算方式:根据项目进程,双方协商确定。

(二)公司向新疆众和销售产品、提供零星工程劳务的关联交易

1、交易内容与金额

2020年,新疆众和因生产经营及产业园建设需要,向公司采购动力煤(含运输)、变压器、线缆、工业硅、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接受公司提供的工程服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3亿元。

公司与新疆众和依据公平原则就具体交易签署书面合同,供货时间及数量在具体合同中约定,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交易价格

(1)动力煤及运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2)工业硅、化工原料、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价格按照产品型号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工业用水按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4)工程服务按照招标价格确定,或者参考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产品交易价格在具体合同中明确约定。

3、质量要求

(1)动力煤需满足新疆众和所要求的热值及质量参数,所供动力煤无石头、矸石或土、砂、木块等杂物,无自燃、煤灰大等现象,具体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2)工业硅产品质量标准按GB/T14849.4-2014工业硅国家标准执行,检验方法按GB/T14819.4-2014执行,具体指标以交易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3)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化工原料等产品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劳务必须满足双方约定标准。

(4)工业用水标准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4、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1)动力煤由公司组织运输,运费由新疆众和承担。交货地点为新疆众和指定地点,途损由公司承担。

(2)工业硅、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等产品由公司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新疆众和负责卸货并承担相关费用,交货地点为新疆众和指定地点。

(3)工业用水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5、结算方式

(1)动力煤及运输费用:每月25日前结算煤量(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依据确认净吨位数,公司提供该批次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新疆众和于次月25日前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2)工业硅的付款方式:新疆众和对公司货物验收完毕且在收到公司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全额支付货款。

(3)变压器及相关设备、线缆、化工原料、工业用水等产品及提供工程劳务的付款方式以具体合同约定。

(三)财务公司向新疆众和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1)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2020年度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5亿元。

(2)贷款服务: 2020年度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10亿元。

(3)承兑与贴现服务: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2020年度日均承兑与贴现票据额度不超过5亿元。

(4)其他金融服务:结算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等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2020年度累计发生额度分别不超过0.1亿元。

2、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最低的存款利率水平。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最高的贷款利率水平。

(3)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的服务收费应不高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疆众和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财务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建立了风险防控体系,能够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公司与新疆众和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对关联方未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 报备文件

(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先确认函、独立董事意见函;

(三)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五)《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103

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科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西科公司担保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截至目前新能源公司为西科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90.3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2019年1月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累计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有效期1年,该项决策有效期即将届满。

为保障西科公司国内外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西科公司拟在前次决策期满后继续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2年,保函具体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西科公司利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开具分离式保函的行为构成新能源公司对西科公司的担保义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西科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西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新能源公司持有90.7%股权,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桑欧太阳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9.3%股权)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70号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逆变器、高压静止无功发生器、电能路由器以及柔性直流输电装备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科公司总资产120,715.35万元,净资产12,375.37万元,资产负债率89.75%,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963.50万元,净利润-9,029.6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西科公司总资产120,195.98万元,净资产10,509.53万元,资产负债率91.26%,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743.52万元,净利润-1,865.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保障西科公司国内外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其经营业务良好开展,缓解经营现金压力,西科公司拟继续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总额为1亿元人民币,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2年,保函具体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保函类型主要为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对西科公司上述保函开具事宜进行决策。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西科公司申请继续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主要是为了满足西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其经营现金压力,有利于西科公司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和经营成果的改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西科公司是新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光伏逆变器、柔性直流输电装备等产品制造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已中标待履约国内外项目较多,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发展向好,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

同意西科公司使用新能源公司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分离式保函事宜。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2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6,812.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32%。增加对西科公司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6,812.71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62%(外币按2019年12月21日汇率:1美元=7.002人民币;1印度卢比=0.0984人民币;1埃及镑=0.4375人民币折算)。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西科公司营业执照。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2019-10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13日13:00-15:00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12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月9日、1月10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焦海华、于永鑫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