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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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7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号),持有公司股份 527,000 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7%)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庞启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19年9月23日至2020年3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1%)。

庞启智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23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3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4号)。

近日,公司收到庞启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鉴于庞启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其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期间,庞启智先生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庞启智先生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庞启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88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476,318,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42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数量458,284,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03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18,034,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93%。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数量19,898,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0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078,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8997%;反对5,24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1.1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58,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3.6631%;反对5,24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6.33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金诗晟、王隽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