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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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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19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的要求,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相关贷款贴息的申报。

目前,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19]55号)、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19]74号)、湖北省财政厅《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公示》,公司及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12月25日收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补助共计7,300.2755万元,该补助资金已到账,具体情况如下表:

以上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本次政府补助共计7,300.2755万元将冲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