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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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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恽燕桦、陈国强、金卓:

因你们对原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我会拟决定,对你们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我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22号)。限你们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会领取前述告知书(联系电话:010-88060805)。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们对我会拟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会申请陈述和申辩,也可申请举行听证。逾期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会将按照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对你们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