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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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2019-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20年1月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资源A级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级,基金代码:150059)、银华资源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基金代码:161819)。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资源A级份额和资源B级份额按照《基金合同》“四、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资源A级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10份银华资源份额将按4份资源A级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资源A级份额和资源B级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4:6的比例。

对于资源A级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资源A级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分配给资源A级份额持有人。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银华资源份额将按4份资源A级份额获得新增银华资源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资源A级份额和银华资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资源A级份额和银华资源份额进行约定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其中资源A级份额期末份额净值指上一会计年度12月31日资源A级份额净值。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资源A级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资源A级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资源A级份额的份额数

2、资源B级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资源B级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华资源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 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资源份额的份额数

银华资源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银华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小数点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4、举例

假设某年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资源A级份额、资源B级份额、银华资源场外份额及银华资源场内份额的规模依次为4亿份、6亿份、10亿份和10亿份,资源A级份额期末份额净值为1.070元,定期份额折算后银华资源份额净值为0.993元,则折算后:

资源A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折算比例为0.070493454,银华资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华资源份额的折算比例为0.028197381。

本基金折算后,资源A级份额数为4亿份,同时,新增的场内银华资源份额数 = 400,000,000×0.070493454=28197381份;

资源B级份额6亿份;

银华资源场外份额数 = 1,000,000,000 + 1,000,000,000×0.028197381 = 1,028,197,381.00份;

银华资源场内份额数 = 1,000,000,000 + 1,000,000,000×0.028197381 = 1,028,197,381份。

四、基金定期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资源A级、资源B级交易正常。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资源B级在整个定期份额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二)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业务,资源A级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月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但是其中通过非直销机构办理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继续暂停,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若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赎回、转托管(但是自2019年3月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资源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及配对转换业务,资源A级于当日开市恢复交易。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月6日资源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月3日的资源A级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资源A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9年约定应得收益后与2020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一定差异,2020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分配给资源A级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资源份额为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资源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资源A级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数和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资源A级份额或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可能性。

(四)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26日发布的《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20年1月6日(含当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之银华资源份额在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自2019年3月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资源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本基金自2020年1月6日(含当日)起继续暂停通过非直销机构进行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00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若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其余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详见相关公告。

(五)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

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