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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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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9-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2月9日,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9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核查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12月9日,首次公开披露时公司上市不足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12月9日),除1名激励对象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1名激励对象直系亲属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经公司核查和确认,上述1名激励对象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是基于公司公开信息和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紫星路588号3幢紫竹万怡酒店2楼多功能厅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唐晔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万章因公出差未能参会;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荇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 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9至议案1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2、议案2至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1至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小雨 杨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