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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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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9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7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2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计2,3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6,301,88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48270001号”《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2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9.9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12月2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9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9年12月19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115,937.46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329.65万元),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0万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66,640.6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4,947.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下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3,48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9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新增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94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0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码:201909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19年12月12日发出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12月21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30-17: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46人,代表股份431,946,5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479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名,代表股份308,755,9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934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5名,代表股份123,190,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448%。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173,572,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6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0,38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123,190,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448%。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建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1,627,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2%;反对318,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25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3%;反对31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陈珊珊律师、杨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