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5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315,273,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86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3,242,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9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3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72,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72,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关于聘请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272,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2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选举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3.候选人:选举方健宁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4.候选人:选举潘源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5.候选人:选举巫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4.06.候选人:选举郑明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郑炳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2.候选人:选举王永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3.候选人:选举方健宁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4.候选人:选举潘源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5.候选人:选举巫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4.06.候选人:选举郑明钗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议案5.00 选举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邱冠周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5股

5.02.候选人:选举吴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4股

5.03.候选人:选举谢青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邱冠周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08,210股

5.02.候选人:选举吴宝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08,209股

5.03.候选人:选举谢青先生为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808,209股

议案6.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林洁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315,272,315股

6.02.候选人: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315,201,51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林洁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2,808,210股

6.02.候选人:选举马英华女士为监事,同意股份数:2,737,41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闫涛、李久禄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5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11点在公司37层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职工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张焕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张焕燕女士简介

张焕燕女士,198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暨南大学文学院,任华商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文秘。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专员、档案管理员等职。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任职于宏大爆破有限公司,任宣传专员。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综合党群中心党群专员。

张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5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授予了激励对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2,575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07,108,951股变更为707,056,376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5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16:0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郑炳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永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上述委员会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梁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赵国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胡彦燕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郑少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董事长简历:

郑炳旭先生:

郑炳旭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起任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总经理;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总经理、首席技术专家、党委书记;自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郑炳旭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4,7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副董事长简历:

王永庆先生:

王永庆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加入广东省宏大爆破工程公司;2003年12月起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和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职。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永庆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1,1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梁发先生,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9年7月至2011年5月期间历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顾问、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企管中心总监、总法律顾问。2012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娟女士

王丽娟女士,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持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资质证书。1992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中石化新星石油公司广州公司,历任会计主管,计划主管,单位财务负责人。2000年1月至2003年7月,任职于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属下的广州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二部经理。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投资审核中心,任审计师。2006年5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经理、审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王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国文先生

赵国文先生,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立润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职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17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赵国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伟佳先生

林伟佳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学士,审计师。2003年7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广州地铁集团监察审计部并借调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2008年2月至2016年11月先后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和投行事业部,历任投资经理、华南区域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6年11月起先后任职于广州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和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5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发展事业部总经理

林伟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祥妙先生

郑祥妙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持有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爆破作业安全员证。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福建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12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厦门集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2019年5月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郑祥妙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厦门鑫祥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65,419股)5%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3,270股,与公司董事、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胡彦燕女士:

胡彦燕女士,198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ACCA资深会员。2004年7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专员、会计主管。2013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主管、财务专员、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

胡彦燕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87,900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少娟女士:

郑少娟女士,198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1年6月进入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职务,2017年8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郑少娟女士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87,900股,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该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37层

联系电话:020-38092888

传 真:020-38092800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9-06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书面送达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17:0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3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林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洁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林洁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监事会主席简历:

林洁女士:

林洁女士,1969年12月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工程师、经济师。1991年7月至2002年7月曾先后在广州市新型建筑材料厂、广东省建材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广东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工作。200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即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企管部项目经理、监事联络办主任、团委书记、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13年3月至2017年3月曾任广东广业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任职于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与审计工作部部长。2019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推荐的监事,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林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