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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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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7 证券简称:中创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6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9,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6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J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62)的产品期限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2月28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期限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J款的产品期限为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4月8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6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33.3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929.6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9QDA20251号)。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62)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J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19年11月29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购买了4,000万元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62);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美元日元汇率;

(5)产品风险评级:二级;

(6)投资起点金额和递增金额:600万元起,1万元递增;

(7)认购期:2019年11月29日到2020年2月28日;

(8)成立日:产品认购期结束后,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成立,则本产品的成立日为2019年11月29日;

(9)到期日:2020年2月28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10)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1)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1天;

(12)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13)交易费用:指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的交易费、手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定属于结构性存款资产应列支和承担的一切费用,交易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从结构性存款资产中列支,按相关法令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

(14)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提前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15)客户产品收益: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观察挂钩标的:客户年化收益=1.00%+2.75%*n/N,(100.00-117.00),其中n为挂钩标的落在100.00-117.00区间的天数,N为起息日至到期日之间(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天数。美元对日元汇率按观察日当日东京时间下午15:00彭博BFIX界面显示的美元对日元汇率中间价的定盘价确定。对于非东京工作日,美元对日元汇率按其上一个东京工作日执行的定盘价水平确定。到期日前第5个东京工作日的美元对日元汇率定盘价水平作为到期日前剩余天数的美元对日元汇率水平;

(16)违约责任:在本协议生效后,交易账户内的本金将自动冻结(在冻结期间结构性存款本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冻结期内产生的利息不参与本产品的投资),由银行于成立日从交易账户转出,同时记入结构性存款账户;自成立日起,客户不得要求支取、使用结构性存款账户内结构性存款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不得在其上设定信托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客户同意,如因司法/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导致交易账户或结构性存款账户内结构性存款本金的部分或全部被扣划,则均视为客户就全部结构性存款本金违约进行了提前支取,客户应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上述情形时,银行将本着诚信原则及依照其自身所遵循的商业惯例,认定银行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为此中断、改变或筹资承担相应的保值、避险、套利交易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和预期利润减少等),并在此基础上认定银行的损失金额,客户应负责赔偿;

客户发生违约,给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下的其他客户、银行或/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客户承担赔偿责任。若由于银行过错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资产发生损失,银行应按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银行赔偿的款项计入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产和收益;

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应对对方因此发生的直接且实际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但未能按时足额付款的,其违约责任为实际履行付款义务并就拖欠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利率加付罚息;

客户违反结构性存款本金合法自有声明导致的损失或后果,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银行有权解除结构性存款合同并要求客户赔偿其违约给银行造成的损失。

2、2019年12月2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购买了5,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9999;

(5)结构性存款成立规模下限:RMB50,000,000.00元;

(6)成立日:如果银行判定本结构性存款成立,则本结构性存款的成立日为2019年12月20日;

(7)到期日:2020年2月3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遵从工作日调整规则调整);

(8)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9)产品收益计算期限:45天;

(10)提前终止/赎回:除非另有约定,客户不能提前终止/赎回;

(11)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指因本结构性存款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的交易费、手续费等按照国家有关法令规定属于结构性存款应列支和承担的一切费用,交易费用按其实际发生数额从结构性存款中列支,按相关法令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

(12)本金保障:如客户未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则银行于约定的分配日支付100%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如客户发生提前支取等违约情形,将由银行按本产品说明书中“提前支取”条款的约定执行;

(13)客户产品收益:条件一:最终观察日SGEAu9999评估价格小于或等于执行价格即:人民币490元/克;

产品收益=3.40% x M / N x名义本金,其中M为Au9999.SGE落在0-490区间(大于等于0并且小于等于490)的工作日天数;N为成立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计息规则: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工作日天数;

条件二:最终观察日SGE Au9999评估价格大于执行价格即:人民币490元/克,且小于上限价格,人民币500元/克;

产品收益=3.40%x M / N x名义本金+(评估价格 - 执行价格)* 每一计算期间的名义数量,其中M为SGE Au9999 落在0-490区间(大于等于0并且小于等于490,)的工作日天数;N为成立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计息规则: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工作日天数;每一计算期间的名义数量为名义本金按照最终观察日评估价格计算的Au9999的数量;

条件三:最终观察日SGE Au9999评估价格大于或等于上限价格即:人民币500元/克;

产品收益=3.40% x M / N x名义本金+(上限价格 - 执行价格)* 每一计算期间的名义数量,其中M为SGE Au9999落在0-490区间(大于等于0并且小于等于490,)的工作日天数;N为成立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计息规则:算头不算尾)的实际工作日天数;每一计算期间的名义数量为名义本金按照最终观察日评估价格计算的Au9999的数量;

SGE Au9999按当个北京工作日水平确定。对于非北京工作日,SGE Au9999按其上一个北京工作日执行的水平确定。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前第5个北京工作日的SGE Au9999水平作为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前剩余天数的SGE Au9999水平。

(14)收益分析及计算:在过去5年内,SGE Au9999最高为361.00,最低为216.87,现行SGE Au9999为333.52元/克。只要在未来(产品成立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45天期限内不超出区间[0,490],客户就能得到等于3.40%的年化收益;

(15)违约责任:如客户进行提前支取,则全部或部分结构性存款本金所涉及的结构性存款自动提前终止,客户承担提前终止费用,由银行计算并扣除提前终止费用后金额予以返还。本款约定与结构性存款协议关于违约的赔偿、违约金条款可以同时适用。

3、2019年12月2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购买了20,0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J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

(5)结构性存款认购起点:2,000万元;

(6)产品募集期:2019年12月26日到2019年12月27日;

(7)产品起始日:2019年12月27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8)产品到期日:2020年4月8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9)资金到账日:本金于产品到期日到账,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账;

(10)产品收益计算期限:103天;

(11)提前赎回: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

(12)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工商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13)税款: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14)客户产品收益:以投资者购买100,000,000元该产品且持有到期为例,

如果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为103天,观察期总天数M=99天

情景一: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始终保持在观察区间之内,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0+2.68×N/M=3.98(此时N/M=1),

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1123123.29元人民币。

100000000×3.98×103 /365≈1123123.29

情景二: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曾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或小于等于观察区间下限,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0+2.68×N/M(此时N/M〈1);

假如挂钩标的大于等于观察区间上限或小于等于观察期间下限的天数总计为2天,则挂钩标的始终保持在观察区间之内的天数为97天,对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0+2.68×97/99 ≈3.9259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1107856.71元人民币。

100000000×3.9259×103/365≈1107856.71

情景三:若在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始终大于或等于观察区间上限或小于等于观察区间下限,则客户获得的结构性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0+2.68×N/M=1.30(此时N/M=0),

持有到期后客户获得收益为:366849.32元人民币。

100000000×1.30×103 /365≈366849.32

最不利的投资情况:情景三。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投资者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中国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受益以中国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所列挂钩标的相关数据均为假设,并不反映挂钩标的未来的真实表现及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收益,亦不构成收益承诺。

(15)收益分析及计算: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如到期日根据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则产品实际存续天数也按照同一工作日准则进行调整),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具体以工商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16)违约责任:在本协议项下双方仍有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时,本协议不得终止。双方所有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权利义务履行结束后,在一方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时,本协议终止。

若乙方违约或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联合、兼并、合并、破产及其他任何导致乙方已经或者可能不履行本协议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时优先扣除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金额。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62):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美元对日元汇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提前在银行网站、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SGE Au9999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应当提前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结构性存款。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J款: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美元对日元汇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29,000万元,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都为保本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了台账,以便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16,成立日期为1996年2月,注册资本为2,836,558.52万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948,成立日期为1996年11月,注册资本为450,969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398,成立日期为1985年11月,注册资本为35,640,625.71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3.45%,货币资金余额为24,998.62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金额为2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16.0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2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11.71%。公司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9,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462)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客户所预期的规避风险、获利等交易目标不一定能够实现,而上述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提供担保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结构性存款资金本金及最低收益,您(客户)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具体而言,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所述的风险。

1、市场风险:如果在结构性存款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产品成立之初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将仅获得本金及最低收益;

2、流动性风险:产品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期限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并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3、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产品成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产品未能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原因的,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有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参考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实现的产品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产品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产品收益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客户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即视为其已认可并知晓银行信息披露渠道;如客户怠于或未能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此外,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银行将可能在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客户,并可能会因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民生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结构性存款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利率风险:结构性存款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结构性存款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结构性存款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结构性存款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存款期限内,投资本结构性存款的客户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如果投资者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结构性存款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

3、政策风险:本存款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存款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收益为零。

4、信息传递风险:青岛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结构性存款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青岛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结构性存款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6、管理人风险:结构性存款管理人或存款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

7、存款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存款计划开始认购至存款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存款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青岛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存款计划,青岛银行有权宣布本存款计划不成立。

(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19年第234期J款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风险: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不保证最高预期年化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

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如募集规模低于1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公告,及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

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

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

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5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监事会意见

中创物流监事会于2019年5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中创物流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高中创物流整体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中创物流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中创物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中创物流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创物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机构版)D》。

2、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签署的《青岛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署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