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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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陈进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公司董事陈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9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6%)。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陈进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陈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以下为减持的具体情况:

注:(1)陈进先生本次减持的股票983,200股均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2)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877,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说明

1、陈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陈进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陈进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进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8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C座19层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铁峰先生。

6、本次会议推举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李岩和唐浩作为股东代表参加计票、监票。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50,368,1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574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0,368,1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8.57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6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68,1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和议案2.00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洪备律师和陈军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9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金惠芳女士召集,贾云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贾云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贾云莉女士简历见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简历

贾云莉,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专业。2010年加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至今,历任财务主管、SSC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云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贾云莉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