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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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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6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0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该PPP项目。

详见2019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公告》。

二、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董事会同意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2019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效益年薪计提比例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根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实现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建议,董事会同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效益年薪总额按不超过公司2018年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额)的3.182%计提。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效益年薪计提比例发表了意见,详见2019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效益年薪计提比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效益年薪计提比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效益年薪计提比例的独立意见》。

四、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2019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6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

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崖门环保工业”)、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石场”)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崖门环保工业为联合体牵头方,其他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该项目静态总投资约226,663.91万元,其中纳入PPP合作范围的总投资为194,394.55万元(最终总投资以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实际投资额认定原则所确定的金额为准),其中工程费用128,369.4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是由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融资建设,并采用DBOT方式运作。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5年。纳入PPP合作范围的总投资为194,394.55万元,包含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一是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总额约为68,038.0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估算额的35%。项目公司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100%注册,政府方不出资不占股。

二是项目融资资金。项目融资资金约为126,356.46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估算额的65%,由崖门环保工业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该PPP项目融资。公司不负该PPP项目融资义务且不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拟与崖门环保工业、泰盛石场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PPP项目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约定,项目资本金总额约为68,038.09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60,790万元),公司、崖门环保工业、泰盛石场分别出资6,803.81万元、13,607.62万元、47,626.66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10%、20%、70%的股权。其中崖门环保工业和泰盛石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项目公司90%的股权。

为推进该PPP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商议,联合体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各方主要投标职责、合作经营收益分配、股权转让等内容。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参与项目公司组建及建设期的管理,不参与项目公司运营等;崖门环保工业作为项目牵头人,负责项目跟踪、协调各方相关事宜,牵头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运营等;泰盛石场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公司组建,负责项目融资等。

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逐步向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为6,803.81万元。

(二)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概况

公司拟与崖门环保工业、泰盛石场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PPP项目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合作期届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PPP项目概况

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新建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新建、道路绿化、路灯照明等)、综合管线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排污、电力、电信管沟等)、公共绿地工程(包括公共绿地及防护绿地)、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四、回报机制

该PPP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项目回报机制将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项目收入资金来源主要有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及污水处理服务费。项目可取得第三方收入作为对社会资本方的投资回报和PPP项目运作的基础,项目自身收益不足以弥补社会资本方的建设运营成本与合理利润的部分,由政府按照缺口金额对项目实施补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拟采用使用者付费的模式,实行按量计费。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和维护,工业区污水处理费由项目公司自行收取,生活区污水处理费由政府代收,再支付给项目公司。

在项目运营补贴期间,政府承担部分直接付费责任。政府每年直接付费数额包括:项目公司承担的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年度运营成本和合理利润,再减去每年使用者付费的数额。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将可用性服务费的100%与绩效考核挂钩,则项目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计算公式为:当年运营补贴支出数额=[当年可用性服务费×100%+当年运营成本费用×(1+合理利润率)]×绩效考核系数+污水处理费×绩效考核系数-当年使用者付费金额。

五、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不参与项目运营,项目公司在股权锁定期(运营期前三年),每年向公司支付投入项目资本金产生的合理利润及利息,项目公司盈亏由崖门环保工业、泰盛石场享有和承担,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配且不承担项目公司亏损;在股权锁定期满后,其他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在本项目投入资本金约6,803.81万元,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5.27%,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74年,项目财务可行。

六、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萧德雄。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成立日期:2008年2月27日。

4.经营范围:工业废水处理厂及其配套设施、工业废气处理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

5.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工交农场登高石(土名)。

6.崖门环保工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伦明。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4日。

4.经营范围:开采、销售:建筑用花岗岩;加工、销售: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等。

5.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黄竹坑(土名)。

6.泰盛石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崖门环保工业与泰盛石场为一致行动人。

七、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各方尚未签署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及实施合同,待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履行披露义务。

八、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PPP模式现已成为地方政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途径。公司致力把握政策机遇,大力拓展基础设施等PPP项目市场,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通过与崖门环保工业、泰盛石场共同投资,可充分依托其资金优势,有效扩大公司投资与施工业务规模,增强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增加营业收入,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二)存在的风险

1.如遇市场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大,会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2.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面临工程变更、环境等风险因素影响;

3.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可能受到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影响及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建设该PPP项目,有利于公司通过投资与施工联动,促进公司产业园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业务发展,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实力。

九、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项目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7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

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台粤水电”)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7,280.03万元。因投资建设该项目需要,奇台粤水电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7,960万元,为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一、投资情况

(一)投资概述

1.公司拟由奇台粤水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北塔山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工程总投资37,280.03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5%,新疆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对奇台粤水电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9,320万元。奇台粤水电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已于2018年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核准的批复》(昌州发改工〔2018〕173号);该项目已被列入《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建设时序方案》。

2.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奇台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商业街泰和锦园小区4号楼7单元1103室。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4年2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汤喜成。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资源投资开发,矿业投资,能源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

7.奇台县粤水电为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聘请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属规划的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奇台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奇台县公路里程约195km,距昌吉市公路里程约375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360km。风电场区域的海拔高度集中在1010-1040m,场地开阔,地势北部高、南部低,拟建风电场工程风能资源丰富。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该项目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552h。

该项目为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电源点之一,位于准东疆电外送基地内,电力送出条件优越。

2.项目装机规模50MW,规划用地约10.39km2。风机机组拟选用24台21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场地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建设条件优越。拟建风电场工程风资源非常丰富,测风塔70m高度处年平均风速为7.30m/s,风功率密度为570.53W/㎡;本风电场风功率密度等级为4级,风能资源较好。

3.项目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2862.08万千瓦时,20年合计上网电量257241.60万千瓦时。

4.该项目施工总工期至少为6个月,项目静态投资36,497.37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241.54元/kW;项目动态投资37,280.03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7,396.83元/kW。

5.该项目上网电价为0.49元/kW·h(含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7.14%,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77%,投资回收期为8.10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建设方式

奇台粤水电拟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

(五)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为加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的投资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大新疆区域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增加发电收入,提高盈利水平。

2.存在的风险:国家对清洁能源发电政策及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对该项目的投资效益存在一定的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该风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扩大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六)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力发电项目总装机603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二、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推进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的投资建设,公司拟为奇台粤水电不超过27,960万元项目融资提供全程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项目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同投资主体概况。

2.奇台粤水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27,96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4.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奇台粤水电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奇台粤水电不超过 27,96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在对奇台粤水电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奇台粤水电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推进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工程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奇台粤水电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063,801.22万元(含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为奇台粤水电提供不超过27,960万元担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546,465.88万元人民币(按照2019年12月27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47%。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17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一)审议关于投资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详见2019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9年12月28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奇台县粤水电北塔山风力发电场一期50MW项目并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19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3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8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060。

(二)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股东根据本通知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