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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业务。授信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投资”)的资本实力,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蒙娜丽莎投资增资2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增资完成后,蒙娜丽莎投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亚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业务。授信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4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业务。授信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银行及额度如下: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审批公司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不含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的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2020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2、2019年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美尔奇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在广西藤县实施“高端智能陶瓷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两家公司均在2018年5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目前项目仍在实施建设中,因此未产生收益。广东蒙娜丽莎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未产生收益。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均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3%。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37,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6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理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7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为增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投资”)的资本实力,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蒙娜丽莎投资增资2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增资完成后,蒙娜丽莎投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蒙娜丽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办公综合大楼)第三层4号

4、法定代表人:邓啟棠

5、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5日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为企业提供资产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对城市项目进行投资;企业、个人贷款代办服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实业投资、融资理财、在建工程项目贷款、金融信息的咨询服务;信用担保及相关担保的咨询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可行性研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各种项目的策划服务与公关服务;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蒙娜丽莎投资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10、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蒙娜丽莎投资增资是基于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蒙娜丽莎投资自身资金实力。本次增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蒙娜丽莎投资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蒙娜丽莎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态势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治理,完善其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相应风险,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19-09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9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月14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敏志

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0757-81896639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附件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8”,投票简称为“蒙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