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241版)
(78)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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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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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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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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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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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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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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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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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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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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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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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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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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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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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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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江西正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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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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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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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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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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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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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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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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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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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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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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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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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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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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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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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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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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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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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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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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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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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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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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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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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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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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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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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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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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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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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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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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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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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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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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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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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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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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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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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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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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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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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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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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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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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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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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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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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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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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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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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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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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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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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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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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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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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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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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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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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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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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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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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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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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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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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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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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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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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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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另类投资基金。
六、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市场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黄金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黄金期货、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融资融券、黄金租赁等。
本基金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黄金合约、黄金期货、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对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方便投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本基金不参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对应的黄金合约、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其他黄金合约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6%,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如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基金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构建以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品种为主的黄金合约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黄金合约组合换购成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按照目标ETF的申赎清单以黄金合约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当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黄金合约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黄金合约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黄金合约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黄金合约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品种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组合。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时,基金管理人将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债券投资者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如果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其标的指数,或者由于其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品种市场流动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AU99.99不宜继续作为目标基金的标的指数,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可根据目标ETF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更换而做相应的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价格,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0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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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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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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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2.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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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博时黄金ETF联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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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黄金ETF联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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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ETF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ETF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4、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基金份额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进行了更新;
5、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30日;
6、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30日;
7、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8、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对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进行了更新;
9、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9年10月2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二)、 2019年08月31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 2019年08月27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 2019年08月16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关于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
(五)、 2019年08月1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 2019年08月12日,我公司公告了《20190812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 2019年08月0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 2019年08月02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国信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九)、 2019年07月2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 2019年07月1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 2019年07月11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摘要)》;
(十二)、 2019年07月10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 2019年07月08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 2019年06月2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信建投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五)、 2019年06月15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份额在蚂蚁基金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 2019年05月29日,我公司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