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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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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9版)

(80)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8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10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9)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5)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8)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1)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9378888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封闭运作期内,投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一10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创主题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投资部分可以以战略配售的方式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科创主题战略配售股票投资策略为主,并辅以科创主题相关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策略和固定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所界定的科技创新企业主要是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来自于下列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新兴软件、互联网、物联网和智能硬件等;

(2)高端装备领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3)新材料领域,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4)新能源领域,主要包括先进核电、大型风电、高效光电光热、高效储能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5)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高效节能产品及设备、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6)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7)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本基金将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密切关注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行业及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

未来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科创主题划分标准,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有权对科创主题的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本基金由于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并以科创类公司战略配售为主要投资策略,考虑到战略配售股票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的特点,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资产的灵活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外汇占款等)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判断经济周期当前所处的位置及未来发展方向,并通过监测重要行业的产能利用与经济景气轮动研究,调整股票资产和固定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股票资产的灵活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趋势和评估证券市场投资风险,确定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收益比,对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总体风险预算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评估,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力求实现基金组合的稳定增值。具体而言,本基金主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决定股票资产配置比例,通过纵向和横向相对估值法决定市场风格导向,并确定最终科创主题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1)定性分析

主要跟踪全球主要经济体OECD综合领先指标、PMI指数、主要国家汇率和利率趋势、国债收益率期限结构和信用利差情况,分析各个国家最新经济周期情况和潜在的地缘政治风险因素,依据沪深300指数市净率(P/B值)历史分位情况,初步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类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其次,依据创业板指数市净率(P/B值)历史分位情况,评估科创类股票的相对估值吸引力,确定科创类股票资产配置比例。最后,通过纵向对比科创主题主要上市公司相比其在上市前历次融资时的估值水平,确定科创主题上市公司估值走廊,合理判断当期估值吸引力,最终确定科创主题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2)定量分析

一般而言,本基金主要采用两个核心指标进行定量分析,用于指导科创类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沪深300指数市净率历史分位,创业板指数市净率的历史百分位数据。

1) 当过去5年以来沪深300指数市净率、创业板指数市净率的区间均值均处于历史的后20%分位时,表明当前A股整体、科创类股票均处于相对低估状态,我们将提升科创类股票资产配置,方式包括参与战略配售和二级市场买入,提升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到60%-100%。基金管理人应自上述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成以满足上述比例限制。

2) 当过去5年以来沪深300指数市净率、创业板指数市净率的区间均值均处于历史的前20%分位时,表明当前A股整体、科创类股票均处于相对高估状态,我们将降低科创类股票资产配置,方式包括停止参与战略配售、以及二级市场卖出,降低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到0-40%。基金管理人应自上述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成以满足上述比例限制。

3) 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5%-80%,股票资产配置的重点是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通过战略配售、新股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分享企业价值增长红利。我们将遵循优势企业的选择标准,寻找估值合理、盈利趋势向好的公司进行参与。基金管理人应自上述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成以满足上述比例限制。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包括科创板股票战略配售投资策略和科创主题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1、科创板股票战略配售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并论证科创板股票战略配售的投资机会,综合分析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基本面等多方面因素,结合未来市场走势判断,精选科创板战略配售股票。我们将区分上市公司所处的成长阶段,按照初期成长和稳定成长阶段采用不同的估值和定价策略进行价值评估。此外由于战略配售有一定的锁定期,因此在战略配售报价时需要考虑一定折价。我们将通过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估值,确定战略配售参与合理报价水平,确保与战略配售锁定期相匹配的折价率。战略配售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本基金可对股票的投资价值做出判断,结合市场环境及资产配置策略,在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退出时机,力争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本基金的剩余封闭期应长于获配股票的剩余锁定期和减持期。

2、科创主题相关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参与科创主题上市公司相关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公司股票)的一级市场网下/网上新股申购。

3、科创主题相关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持续跟踪中国科技创新政策和产业路径,结合科创主题产业分析比较、上市公司战略规划及国际竞争力分析等方法,从产业竞争和上下游多角度挖掘科创范畴的投资主题及相关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科创板公司股票),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作为重点进行投资。股票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的主要目的是,识别出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科创主题上市公司:

A.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或者是限制国内相关产业发展、亟需补齐短板的紧缺产业;

B.上市公司在行业中掌握核心技术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竞争壁垒的核心竞争力;

C.上市公司持续保持高强度的技术研发投入,并具备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用产品的能力

D.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社会责任历史,从公司控制人、管理层和中层技术人员均有完善的激励机制,企业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2)定量分析

由于科创主题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本基金将公司分为两类,并采用相应的定量分析方法,以识别具备潜在盈利弹性或持续成长能力的个股进行投资。

A.初期成长阶段:上市公司具备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转化能力,但由于处于行业成长初期,企业利润尚未体现。对这类公司,我们需要选取如下指标进行定量分析,识别相应投资价值。

成长性指标:行业增速和潜在市场空间,产业潜在空间/公司市值比,收入增长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DA)增长率,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自由现金流增长率;

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投入资本回报率、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自由现金流净额、研发费用/收入比,息税折旧前利润/收入比,

估值指标:市销率(P/S),市净率(P/B)、市现率(P/CF)和总市值;

B.稳定成长阶段:上市公司的产品已经形成稳定销售,行业竞争格局开始趋于稳定,企业利润开始逐步体现。对这类公司,我们需要选取如下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判断公司合理价值。

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收入增长率、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增长率;

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入/利润总额等;

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市销率(PS)和总市值;

3)组合股票的投资吸引力评估分析

本基金紧密对组合中股票进行动态评估,使用相对价值评估方法,形成最终股票组合进行投资。相对估值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A.纵向对比:采用专业估值模型,合理使用市盈率、市净率和市销率指标,评估并确定科创主题公司上市前历次融资中的估值走廊,确定二级市场公司估值中枢。

B.横向对比:运用国际化视野,合理使用上述估值指标,评估并比较科创主题公司相对沪深市场/海外市场中类似业务公司的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

本基金采用包括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股息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P/S、产业潜在空间/公司市值比等估值方法,选择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4)投资组合构建与优化

分别按照初期成长/稳定成长阶段的标准划分,定期动态评估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性,对组合持仓进行动态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或者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出现重大风险时卖出证券。

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金资产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将重点关注以下几类港股通股票:

A.在港股市场上市,行业中居于龙头地位,在技术或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的代表性中资企业;

B.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的科技行业、公司掌握核心技术优势、在我国境内有业务布局的香港本地和外资公司;

C.港股市场在行业竞争结构、估值、AH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四)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在选择债券品种时,首先根据宏观经济、资金面动向和投资人行为等方面的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变化,并充分考虑组合的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配置债券组合的久期;其次,结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分析等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再次,在上述基础上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选择被低估的债券进行投资。在具体投资操作中,采用放大操作、骑乘操作、换券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获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五)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六)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券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选取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数字创意产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100家上市公司,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方式,以反映中国战略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走势。科创主题上市企业所属领域集中于电子信息半导体、计算机通信、节能环保、先进制造装备、医药生物等主要行业。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的行业分布与科创主题拟上市公司结构最为接近,上述五大行业在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中的权重占比超过50%。因此选取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作为科创主题上市公司指数基准具备合理性。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可以较好地代表港股市场业绩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股票组合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以投资科创主题战略配售股票为主要投资策略,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0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截至报告期末,股票投资中转融通融出股票金额82,010,000.00元,净值占比8.13%。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除18浦发银行CD373(111809373)的发行主体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9年8月6日,因存在违规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该证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用及年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封闭运作期内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行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数据,通过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行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数据,通过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行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数据,通过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行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数据,通过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基金份额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30日;

6、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30日;

7、在“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对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了更新;

8、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对持有人交易资料的寄送服务进行了更新;

9、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9年10月23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3季度报告》;

(二)、 2019年06月28日,我公司公告了《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三)、 2019年06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四)、 2019年06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暨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

(五)、 2019年06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90624关于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90624关于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混合增加世纪证券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六)、 2019年06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混合增加部分券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七)、 2019年06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0、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