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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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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加征关税退税的进展公告

2019-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113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加征关税退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情况

2019年9月份,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CFMOTO Powersports, Inc.(以下简称“CFP”)接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函件,通知CFP所提交编号为 USTR-2018-0025-12680的排除申请已获得批准,针对税则号为8703.21.0110的ATV产品(申报单价不高于5000美元)(详细条目可参考USTR联邦公告附件中第262条目)排除加征关税,排除有效期自2018年7月6日额外关税生效期起至联邦公报发布之日后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子公司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

二、部分产品加征关税退税情况

本次排除加征关税的有效期追溯至2018年7月6日起执行,因此前期上述产品已征关税将根据USTR相关流程做退税处理,具体退税流程为按照出口美国产品报关生成的每一笔记录,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以下简称“CBP”)关税实际征收情况,由CFP逐笔提出退税申请,经CBP审核批准后,进行额外加征关税的退税返还。

根据上述政策,子公司CFP 已按要求向CBP提出了关税退税申请,近期已部分办理完成并收到被加征关税的退税款168万美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CFP公司2019年度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合并口径的2019年度损益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有关风险提示

1、公司后续将继续按照USTR退税程序推进上述产品加征关税的退税事项,由于各笔退款时间及涉及金额取决于CBP在全美范围内处理的排除请求总数而定,经CBP复核的退税金额、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当期利润及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存在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中美贸易谈判仍在进行,若未来上述政策面临取消或中美贸易摩擦恶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变动,并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114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共90天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任意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2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收益率:3.70%

(4)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购买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共计90天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浦发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与受托方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浦发银行(600000)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48%,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2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任意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19-115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理财到期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HZ01063)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3月27日,共91天

●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4月1日,共计92天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风动力”)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任意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委托理财业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现金理财产品,具体详见《春风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该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47.64万元。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7]13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实际发行价格1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334,242.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46,490,56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7,843,676.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7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6)。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月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招商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HZ01063)

(2)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期收益率:3.65%

(4)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购买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 2020年3月27日,共计91天

2、中国银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名称: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理财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预期收益率:3.50%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购买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4月1日,共计92天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招商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理财资金池。

2、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期权、掉期等结构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与受托方关系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招商银行(600036)、中国银行(601988)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48%,公司本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4.43%,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任意时点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