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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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223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绪文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张立华先生、独立董事万碧玉先生、杨放春先生、陈晋蓉女士、朱立飞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常学群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方圆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锫、杨礼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