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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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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2020-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一00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28,000万元。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年第6344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3710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174天、5个月零23天、5个月零2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增加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48号《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际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天堂硅谷久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同和君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7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68,749,99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4,999,977.28元,减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45,655,873.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 年6月2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16〕[17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注1]: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部控制措施包括: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汇利丰”2019 年第 6344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认购金额:10,000万元;

投资币种:人民币;

客户预期净年化收益率:3.80%/年或 3.75%/年;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期限:174 天;

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产品起息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到期日:2020 年 06 月 22 日;

观察期:产品起息日至产品到期前两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午 2 点之间;

产品收益说明:(1) 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始终位于参考区间内,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 3.80%/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 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 3.80%/年。

(2) 如在观察期内,欧元/美元汇率突破了参考区间,则到期时预期可实现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 3.75%/年。扣除中国农业银行收取的管理费 0.00%/年后,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收益率为 3.75%/年。

投资人收益=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净年化收益率×结构性存款实际 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具体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派发为准。

2、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3710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认购金额:9,000万元;

产品代码:1201198710;

产品期限:5个月零23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成立日:2019年12月30日;

产品收益起算日:2019年12月30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6月22日;

收益支付日:2020年06月22日;

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8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90%/年。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30 天,每年360 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3、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9JG3710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认购金额:9,000万元;

产品代码:1201198710;

产品期限:5个月零23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成立日:2019年12月30日;

产品收益起算日:2019年12月30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6月22日;

收益支付日:2020年06月22日;

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产品观察日: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始终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8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曾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3.90%/年。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日收益率=年收益率/360;每个月30 天,每年360 天,以单利计算实际收益。

(二)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投向

1、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该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由中国农业银行100%投资于同业存款、同业借款等低风险投资工具,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2、公司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

本次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未超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与期限;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受托方为上市银行,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上述产品期限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601288、600000,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2%,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产品,风险相对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9-037)。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八、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19JG3710-1);

3、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19JG3710-2)。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