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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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0-00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2019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二)、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2019年12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赵汉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敏海先生、沈华女士,持股5%以上股东高岩敏女士以及杜建平先生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185,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5%)转让给产业集团。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赵汉新、赵敏海、沈华、高岩敏、杜建平与产业集团的股权转让事宜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0年1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三)、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除公司已披露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9年10月8日,公司公告了《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华女士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220万股,占总股本的1.4849%。副总经理陈建平先生计划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万股,占总股本的0.0675%。截止本公告日,沈华女士通过集合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4万股,陈建平先生通过集合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2万股。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