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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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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转债代码:113025 转债简称:明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5 转股简称:明泰转股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146,000元明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2,8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838,96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1,839.1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3,911.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9号文同意,公司183,91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明泰转债”,债券代码“11302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明泰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1.49元/股。自2019年6月17日起,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明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9元/股调整为11.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2019-048号”公告。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明泰转债”转股期为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25年4月9日。

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46,000元“明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2,8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有1,838,964,000元的“明泰转债”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1-67898155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金成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366天)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金成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7,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0日(共366天)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2天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4月1日(共92天)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2天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共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19-021”、“临2019-084”号公告)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26日、7月29日分别向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6,000万元、17,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19-034”、“临2019-063”号公告);使用暂时闲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30日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于2019年7月2日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5,0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19-034”、“临2019-057”号公告)上述理财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如期到账。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2017年非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3亿元及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4亿元。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688,3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37,990.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914,237.01元,明泰铝业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1,323,753.09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5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889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12.5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2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77,162.4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211.4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1.42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33,000.00万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39.11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人民币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3,9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58.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652.56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9]3963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投项目为“铝板带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2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5,520.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7,273.1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7,273.18万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广发银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30日购买17,00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购买6,000万元。

(2)清算交收原则:本结构性存款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结构性存款直至到期日,则广发银行向公司偿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3)银行承诺:银行保证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投资者在结构性存款项下资产,严格履行结构性存款合同,并在合理可行的限度内,尽其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维护投资者利益。

2、交通银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30日

(2)清算交收原则: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

(3)银行承诺:银行向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广发银行理财资金投向

本结构性存款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纳入广发银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拆借、回购等)的比列区间为20%-100%、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票,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等金融资产的比列区间为0%-80%,收益部分投资于与美元兑港币的汇率水平挂钩的金融衍生产品。

2、交通银行理财资金投向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挂钩标的:EUR/USD汇率中间价。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进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广发银行、交通银行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86%,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最终结果已公司发布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的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结构性存款收益降低。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3.3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临2019-027”、“临2019-086”号公告)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