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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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65.44%股权挂牌转让价格的公告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20-001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调整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65.44%股权挂牌转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再次调整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65.44%股权的挂牌转让价格。调整后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417.00万元,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系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9年6月,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挂牌转让所持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凌云公司”、“标的资产”)65.44%股权的事项。2019年8月,在完成对宝鸡凌云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股权挂牌事项,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为依据,以人民币1771.01万元为挂牌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及8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前期挂牌情况

2019年8月30日,宝鸡凌云公司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首次挂牌于2019年9月27日期满,在本次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此后,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鉴于市场情况及标的资产面临生产搬迁等客观事实,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593.910643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再次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宝鸡凌云公司65.44%股权。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保持一致。

(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13日,公司接函告,调价后的宝鸡凌云公司股权自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再次挂牌。在此次挂牌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此后,公司继续以人民币1593.910643万元的挂牌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截至目前,尚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三、第三次公开挂牌事项

标的公司股权自2019年6月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信息预披露,并自2019年8月30日起正式挂牌,项目至今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主要影响因素为:标的公司生产厂房租期届满、面临生产搬迁,在本次股权转让挂牌条件设置上,公司除基本条件外,增设关于受让方充分知晓并同意承担标的公司在基准日后进行生产厂房搬迁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条件。

根据市场及标的资产实际情况,为继续推进标的资产的转让工作,加速剥离公司非核心资产,从而聚焦核心产业,公司拟再次降低标的资产挂牌价格至评估价格的80%,以人民币1417.00万元作为挂牌价格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宝鸡凌云公司65.44%股权,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本次挂牌价格的下调幅度约为评估价格的10%。标的资产如按第三次挂牌价格成交,将对当期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鉴于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尚待产生实际成交价格后方可确定。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宝鸡凌云万正电路板有限公司65.44%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加速剥离公司非核心资产,从而聚焦核心产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此外,本次调价是公司基于前期公开挂牌结果及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对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议案表示同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