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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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商场数量的
提示性公告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0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商场数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了87家自营商场、250家委管商场,通过战略合作经营12家家居商场注1,此外,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开业44个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注2,共包括428家家居建材店/产业街注3。

注1:2019年上半年,公司收购了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46.5%股权,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列成为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合计运营12处家居商场。战略合作经营商场是指公司基于战略目的考虑,通过与合作方共同投资、共同持有物业并且共同经营的家居商场。

注2: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指公司以特许经营方式开业经营的家居建材店、家居建材产业街。对于该类特许经营家居建材项目,公司不参与项目开业后的日常经营管理。

注3:家居建材店/产业街指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物业物理形态、经营商品品类等情况下,从便于经营管理角度出发,将拥有独立场馆标识的家居建材店及街区称作家居建材店/产业街。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概况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0-00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拟自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计将不少于人民币8,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72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下限,上限为人民币22.9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以下简称“上述人员”)的通知,上述人员已于近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计增持3,646,681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7%。本次增持前,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740,3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9%。本次增持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4,387,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236%。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已合计累计耗资人民币4,172.89万元自愿增持公司股份3,746,681股,上述人员合计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50%。

●风险提示:

1.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采用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如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主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自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合计将不少于人民币8,1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72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下限,上限为人民币22.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2019-10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本次增持前,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740,3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209%。本次增持后,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4,387,0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236%。具体增持进展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耗资人民币4,172.89万元自愿增持公司股份3,746,681股,合计累计增持资金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50%。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风险

1.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2.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采用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如资金不到位可能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