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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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20-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0一00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民事调解书》履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价值约2.34亿元的贵金属(按起诉时2018年2月底贵金属交易所及资讯网站的收盘价计算)及迟延交付的违约金、相关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海贵鑫及为交付贵金属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未按照2019年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履行贵金属交付义务,我公司后续将通过协调追加抵质押担保物或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等方式催收贵金属。预计该诉讼案件会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2018年3月,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因与上海贵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贵鑫”)加工合同纠纷案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贵鑫交付为公司加工的价值约2.34亿元的全部贵金属(按起诉时2018年2月底贵金属交易所及资讯网站的收盘价计算)及迟延交付的违约金、相关诉讼费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加工合同对方上海贵鑫及为上海贵鑫交付我公司贵金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关联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2019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豫民初1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2019年1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重大诉讼进展

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上海贵鑫应尽快向公司办理质押的60公斤铑粉移交手续,并于2020年底前分期向公司交付全部贵金属,其中2019年底前交付数量不低于500公斤。

《民事调解书》出具后,公司多次督促上海贵鑫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贵金属交付义务。截止目前,上海贵鑫向我公司办理质押的60公斤铑粉由我公司指派的第三方储存,该质押物回收风险可控。但上海贵鑫未按照约定在2019年底前交付500公斤贵金属,实际交付贵金属数量为0。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通过协调增加抵质押担保物或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等方式推进贵金属回收工作,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三、对利润的影响

上海贵鑫及其关联方为交付公司贵金属提供了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连带责任保证,我公司在诉讼过程保全了上海贵鑫关联方的部分资产。如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需对抵质押物、保全财产进行处置,处置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公司预计该诉讼案件会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公司将积极推进贵金属回收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0一00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31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资金款19,000,000.0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累计收到政府各项补助累计金额35,623,290.62元(未经审计),均与收益相关。具体明细如下: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划分各类政府补助类型并进行会计处理。上述补助的取得会对公司 2019 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